(吉隆坡2日讯)董总风波迟迟未能落幕,事发至今雪州社团局终于介入,对董总的现状表示非常不满,为此限定董总两派必须在一个月内解决纠纷,否则董总将面临被吊销注册的风险。
雪州社团注册局局长诺拉芬迪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6(1)条文,向董总发出志期6月30日的信函,正式介入董总风波。根据该条文,社团注册局有权吊销一个组织的注册。
诺拉芬迪在信中表示,对于董总发生领导层纷争,尤其领导层闹双包事件,感到非常不满意。
“因此,我向董总发出通知,限他们在一个月内提出解决方案,以及根据章程委任合法领导层。
雪州社团注册局的这封信函是致给3人,分别为董总原任主席叶新田、秘书长傅振荃和财政林国才。
董总秘书长傅振荃与财政林国才今日发文告表示,对于此事,他们只是感到无奈而不觉意外,因傅派董总主席陈大锦在6月30日与诺拉芬迪会面时,就已知晓叶新田向该局呈上投诉信。
当时,陈大锦是为627大会在叶邹二人向法庭申请庭令而导致无法召开,进而影响《2014年董总工作报告》和《2014年董总财务报告》无法向该局提呈的事宜,与诺拉芬迪会面。
针对叶新田昨日指他向社团注册局提呈的只是一封澄清信,而非投诉信,并表示若董总被吊销注册,陈大锦才是华社怪罪的始作俑者,傅振荃与林国才称,叶新田再次自导自演“做贼喊抓贼”记。
他们指出,叶新田的上述言论充份显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同时又将自己一手造成董总将遭受被冻结或吊销危机的过错推诿成他人的过错。
“我们再次严厉谴责叶邹团伙,继首开董总历史的恶例,将董总中央委员告上法庭,带上警察局,现在叶邹完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两人已疯狂到向社团注册局投诉,让社团注册局正式介入调查,使董总陷入注册被吊销的危机中。”
董总两派自去年开始引发的领导层危机越演越烈,从设立董总发言人机制、6州董联会联署要求召开罢免署理主席邹寿汉特大、董总各大小会议流会、董总风波闹上法庭、风波延烧董总行政部、夜战董总、董总领导层闹双包,到最近董总户头被冻结风波,没完没了,风波一直悬而未决。
闹上法庭也难解
傅振荃以董总秘书长身份在6月10日召开高庭谕令的中委会议,并举行改选,结果由陈大锦与天猛公刘利民担任第29届董总主席与署理主席,次日则将新中委名单提呈给雪州社团注册局。
叶新田则在6月24日向社团注册局提呈信函,向该局解释上述事宜。
叶新田也在6月16日致函银行要求冻结董总的8个户头,也掀起轩然大波,惟这8个银行户头也在昨日恢复正常运作。
叶傅两派分别在6月27日及29日召开常年会员大会,惟傅派召开的大会在叶新田获得高庭禁令的情况下改为交流会与汇报会进行;反观叶新田召开的大会,则因仅有4州15人出席,在不达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宣告流会。
目前,叶傅两派也将纠纷闹上法庭,大打官司,惟高庭也一再劝告双方寻求庭外和解。
傅派驳斥叶邹
董总傅派今日驳斥董总原任主席叶新田和原任署理主席邹寿汉为保存个人权利,以董总名义为筹募个人法律基金,他们打官司却要华社买单。
文告指出,叶邹近日以董总名义分别在古晋和峇都巴辖,向外界筹募法律基金一事。对此,董总郑重声明,从未发动任何筹款活动以筹募法律基金。
文告提及,该筹款活动是二人及其支持者,盗用董总的名义所发动及进行的活动。
为此,文告强调,对于任何企图冒用董总名义,为个人筹募官司费用一事,该会将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上述筹募董总法律基金的活动,是与董总没有任何的关系,一切与董总无关,董总一概不承认及负起任何责任。”
“该筹募活动也从未在董总任何会议上讨论、接纳和通过。因为这样的活动涉及公众利益及董总的公信力,董总有责任且必须对外清楚的说明与澄清。”
文告说,当前得到董总风波,肇始于叶邹两人在组织内丧失全体常委、大多数中委以及9州董联会的支持,同时违逆多数人及州董联会的意愿,也漠视《董总章程》,不采取议会民主原则,按照议会常规召开会议,予以妥善解决。
文告指出,对于叶邹首开董总成立61年以来先例,把董总内部事务带上法庭,以国家司法机关的力量以压抑多数华教领导人及董总州董联会要求重选的意愿,只为保存个人权利。
“叶邹现在更进一步不惜厚颜向华社伸手要钱,要华社为其倒行逆施,纯粹为保住个人权位而打的官司,买单付账。我们呼吁社会大众,必须认清真相,不要再受叶邹两人误导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