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马华组织秘书长拿督姚炜豪揭露,一些私人医院在处理需要急救的病人个案中,竟然向病人家属先征收“保证金”才愿处理,违反了“医者父母心”的理念,更引起草菅人命、见死不救的争议。
他说,在现有的法令和条例下,任何私人医疗机构包括私人医院,都需要按照医院的能力规格,为有需要的病患提供医疗和急诊救治服务。
“根据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廉的答复,政府是根据《1998年私人医疗设施及服务法令》,以及《2006年私人医疗设施和服务条例》管制私立医疗机构及监督其医疗服务,包括审核营业准证及监督急诊救治服务的规范运作。”
按照相关条例规范,私人医院必须在毫无条件下先行救人。
姚炜豪是在上议院提问时,要求卫生部讲解现行的法令或法律规范,如何管制及监督私立医院的急诊室操作,以遏制私立医院擅自规定病患必须先缴付保证金,否则不接收与治疗病患的不良现象。
他说,根据卫长的书面答复,私立医院必须给予病患适当的急诊医疗服务,在确保病情稳定后,方能向病患征求收费。
他说:“要是病患有意愿接受进一步的医疗服务,私立医院则保有向病患征收保证金的权利,而不局限于急诊服务。”
姚炜豪表示,希望私人医院遵循有关法令条例,秉持“医者父母心”的理念;若公众面对上述的问题,也可以在较后向卫生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