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0日讯)柔华总将向新山中华公会发出律师信,要求索赔律师费,同时要求后者在6家华文报全国版刊登道歉启事。
柔华总会长拿督林家全指出,该会因面对新山中华公会起诉的官司,除了花费约10万令吉的律师费,也造成该会颜面受损。
要求刊登道歉启事
他表示,该会将于下星期通过律师发函,向新山中华公会索求赔偿所有律师费,以及要求该会刊登道歉启事,同时给予该会14天期限作出回应。
“如果新山中华公会没有在指定期限作出回应,本会将与律师研究进行反诉,要求200万令吉赔偿。”
林家全今日下午出席柔华总2015年会员大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上述披露;出席者包括该会署理会长拿督曾敬俊、副会长拿督黄端阳等。
他劝请,新山中华公会众领导人应该把“霸气”、“面子”及“身段”放在一旁,不要把问题复杂化。
他说,只要新山中华公会接受善意的意见,用智慧处理问题,申请恢复原有的社团注册,甚至可以继续保留非盈利有限公司地位来管理公会资产,该会就会开理事会讨论,解除冻结会员资格一事。
“新山中华公会根本不必将此事带上高庭、上诉庭及联邦法院,浪费华社资源。”
他表示,该会不了解为何新山中华公会不能听取前会长赖益盛建议,如果被官方认为不适合以公司注册,可以由原班人马另组社团注册。
“隆雪华堂执行长陈亚才也建议,向社团注册局申请注册,成为持有两种注册的团体,只需在名称上稍微作出更改,两者为同一领导层,只是在开会时分开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