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董总叶派主席叶新田向法庭申请庭令,禁止秘书长傅振荃召开602特大一案今日过堂,高庭择定7月27日聆审。
高庭法官拿督阿斯玛碧今日在内庭谕令双方,必须在7月13日之前提呈书面陈词,并定在7月27日聆审案件。双方的代表律师分别是事务律师菲丽达代表叶新田,傅派的代表律师是黄觥发。
由于法官在6月12日指将等候高庭谕令的614中委会会议结果出炉以后,再对该602特大庭令事宜作出决定。
为此,菲丽达透露,双方律师在内庭,也向法官汇报6月14日召开的董总中委会会议发展过程。
傅振荃是在5月12日以秘书长身份向13州董联会发函,援引董总章程第5A.4.1条文,召开6月2日特别会员代表大会。
602特大的5项议程,分别是推选会议主持人、通过及接纳对董总主席叶新田投不信任票、通过和接纳对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投不信任票、通过和接纳解散现有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以及通过和解散重选第29届董总中委州,以及重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
然而,叶新田向法庭申请庭令,阻止该特大的召开,而高庭也在6月1日发出临时禁令。
董总风波纷纷扰扰,叶新田在1月20日首次向高庭申请庭令,禁止傅振荃召开的120特大。续后,高庭在3月20日谕令叶新田,召开纳入解散与重选第29届常委会议案的中委会会议。
会议随后在4月9日召开,但傅派以叶新田多方违反法庭谕令,案件再次回到高庭。高庭在6月1日再度颁布谕令,指示叶新田在2天内向25位中委发函,召开纳入解散与重选第29届常委会议案的中委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