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阿兹莎顿指出,福利局针对利用童丐进行乞讨者报警,但调查后往往没有充足证据加以提控。
她表示,妇女部长通过福利局,与大马皇家警察、移民局、国民登记局、地方政府执法队、大马伊斯兰发展局联合执法,打击童丐问题,当局也与南北大道公司合作,防堵童丐在收费站乞讨的现象。
她指出,“当我们展开执法时,若发现有儿童受到剥削进行乞讨,我们会向警方投报,要求他们采取行动。然而,我们往往在调查后被告知,没有充足证据能将之提控上庭。”
她也表示,由于操控儿童乞讨的人士已经知道可在《2001年儿童法令》下被对付,他们现在已经改变策略,转为利用18岁以上年轻人或老人。
阿兹莎顿是今早在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士兆国会议员仄莫哈末朱基菲里的提问时,如此表示。
她也揭露,福利局救出的童丐逐年增加,光是2014年就救出85人。
她指出,“福利局在2008年至2014年的,总共在《2001年儿童 法令》第17(1)(k)条文下,拯救391名募款或乞讨的儿童。这些儿童都被安置在安全的地方,或者送回父母及监护人身边。”
她也表示,被救出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在《儿童法令》第30(1)(a)下,完成他们看护或照顾有关儿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