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槟州政府指,位于北赖工业区的晶科能源(JinkoSolar)工厂投资,是联邦政府环境局批准的,首相署部长拿督马袖强还在5月26日代表首相,将制造业准证转交给晶科。
槟首长政治秘书黄汉伟今日在首长办公室的记者会表示,最近一些人士发表了不负责任的声明,以前国阵国会议员拿督范清渊为首,指控槟州政府错误批准晶科能源马来西亚工厂,是毫无根据及扭曲事实的。
他说,晶科能源的1亿美元(约3亿6950万令吉)投资是环境局批准的。晶科也已获得联邦政府所发出的生产太阳能光板的制造业准证,允许他们在2481,Tingkat Perusahaan 4, Kawasan Perusahaan Bebas Perai,13600 Pulau Pinang 的厂址生产。
他表示,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原订在2015年5月26日前来晶科厂址主持开幕,但首相未克出席,因此由首相署部长马袖强代表出席。马袖强在当天代表首相,将制造业准证转交给晶科。
另外,槟首长林冠英被询及晶科能源曾在中国酿起一些工业污染事件时指出,既然这个课题已由黄汉伟回应,那就足够了,不值得再花时间谈论下去。
林冠英也反问记者,英达丽水(IWK)曾被指造成峇都丁宜海滩污染,那是否槟州就该禁了英达丽水?为何范清渊不说要禁了英达丽水?
至于州政府能否监督晶科能源的运作,确保其运作不造成环境污染,他说,这是环境局的权限。他希望各方不要将太阳能与核子能相提并论,如果说要一直为再生能源的课题争论不休,那不如连汽油也禁了?毕竟汽油也不是再生能源。
他认为,犯错后被罚后,事件就该告一段落,让其继续运作。他促各造勿掉入流言蜚语的陷阱,破坏联邦及州政府在招商及制造就业机会的良好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