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前武吉安曼刑事调查主任丹斯里扎曼汉认为,警察是服从上司命令的纪律部队,一般上不太能接受来自外界的干预,因此,让警方拥有内部的廉正单位,是监督警察的最佳方法。
他指出,警方最近所正在著手成立的独立警察廉正委员会,将是更好制衡警察的体制。
扎曼汉强调,其实大马警察富有人性。
他今天在律师公会的“流氓警察:问责警察的可行方案”论坛上,分享本身过去的办案经验时举例,本身曾逮捕过一名犯下偷窃罪的男性,在了解对方为了让怀孕的妻子能补身子,而不惜犯罪后,主动为对方的妻儿募捐。
他说,大马警方经历了英国殖民时代以及次战,大马警方所接受的训练,更倾向于类似军事训练,这可能是令警察忽略基本人权的原因。
“不过,我个人是不能忍受有人遭到暴力对待或遭到欺负,我认同,扣留所死亡事件不该发生。”
他也提及警方的扣留所设备不完善,除了缺乏值勤医生,也因没有床而导致被扣者,必须睡在水泥地板上。
人权促进协会总秘书拿督德尼森认同,面对警察排斥外界介入的情况下,强化警察内部问责及制衡制度,或是可考虑的替代方案之一。
不过,律师公会独立警方投诉及行为不检调查委员会(IPCMC)工作小组联合主席古都布强调,不能让警察调查及监督自己人,“内部监督单位根本不可行,以轰动全国的安华黑眼圈为例,这案件是内部监督单位能够解决的吗?尤其是这案件所涉及的是全国警察总长。”
大马监督罪案组织主席山吉旺说,警察暴行是存在的事实,而警察之所以极力反对IPCMC,是因为该法案阐明,遭到惩罚的警察不能针对本身的惩罚提出上诉。
他指出,独立警察廉正委员会拒绝让反贪会加入,令人对该委员会是否真的独立廉正,持有怀疑态度。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执行董事莎米妮指出,我国民众普遍上对警察缺乏信心。
“配合‘停止酷刑运动’,我们询问大马民众,‘如果被执法单位逮捕并扣留,你觉得安全吗?’,我们为‘是’和‘不’,准备了两个投票箱,‘是’票箱中的票,厚度大概有1寸,‘不’的票箱却必须在一周内清空2次。”
今天的论坛是由律师公会宪法小组联合主席菲尔道斯主持,主讲人还包括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专员梁美珍、人权促进协会总秘书拿督德尼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