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经过了6年的司法抗争,反贪污委员会与大马政府承认疏忽致死赵明福,因而赔偿赵家60万令吉,并负责6万令吉堂费。
赵明福是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前助理。赵明福家属与反贪污委员会今日达致庭外和解,而高庭法官罗斯娜奈妮今日谕令,反贪会和大马政府等答辩人,对赵家做出60万令吉的赔偿。
赵家的代表律师哥宾星表示,赵家现在要警方采取进一步行动,调查赵明福命案,并提控涉及者。
“我认为这对赵家而言,是一项胜利。经过了6年的司法斗争,反贪会和政府现在终于承认须对赵明福之死负责。”
哥宾星指出,赵家接受反贪会的赔偿,惟前提是根据上诉庭的裁决,指反贪会必须为赵明福之死负责,并要求警方继续调查,以及提控致死赵明福的相关人士。
哥宾星表示,赵家律师团在司法程序上已做了最大努力,接下来则是警方的责任,而他们也将继续施压警方采取行动。
根据双方和解文件,本案答辩人根据《1956年民事法令》第7和第8条文,支付起诉人60万令吉以及6万令吉的堂费,作为本案的最终协议。
该协议是根据起诉人针对答辩人的疏忽诉讼,就“伤害和殴打”,起诉人坚持上诉庭的裁决,即警方必需即刻展开调查并提控导致赵明福之死的人士。
毙命反贪会大厦
赵明福是于2009年7月15日被反贪会官员带返雪州反贪会总部进行调查,但隔天下午却被发现从高楼坠下,毙命反贪会大厦;赵家自此展开了漫长的寻求真相之路,包括了起诉反贪会10名官员、反贪会以及大马政府疏忽致死赵明福。
赵家是在2012年8月17日入禀高庭,4名起诉人是赵明福的父亲赵亮辉、母亲张秀花、妻子苏淑慧以及儿子赵尔家,他们将10名涉及盘问赵明福的反贪委会官员、大马反贪委会主席、雪州反贪委会主任、大马反贪委会和大马政府列为第1至第14答辩人。
诉状指出,赵明福在精神和肉体上所承受的伤害是在雪州反贪委会办公室范围内所造成的,并坚信赵明福的死是因答辩人的疏忽和违反法定责任所导致的,所以要求答辩人作出赔偿。
今年1月,高庭法官已劝告诉辩双方进行庭外和解,当时哥宾星表示高庭针对上诉庭推翻验尸庭和高庭把赵明福离奇坠楼身亡死因列为“悬案”的判决,而要求诉辩双方寻求一个恰当的解决方案。
上诉庭三司是于去年9月5日,一致推翻验尸庭和高庭的裁决,认为赵明福从14楼坠落身亡,当中不排除遭“不明人士”,包括涉及逮捕和盘问赵明福的反贪会官员的非法行为而造成的。
赵丽兰:不放弃追查真相
赵明福的胞妹赵丽兰强调,赵家不会就此放弃追查赵明福命案的相真,赵家必会追究到底,以便真凶被被绳之以法。
她指出,反贪污委员会今日承认疏忽致死赵明福而做出赔偿的民事诉讼,不能谈得上是一个胜利,只是一个法律程序,赵家真正要看到的是凶手被绳之以法。
赵丽兰强调,上诉庭已在去年9月5日做出裁决,就是赵明福的案件并非“悬案”,而是被不明人士,包括反贪委会官员疏忽致死,法官也谕令警方开案及点名几个要被盘问的反贪会成员。
“对我们(赵家)来说,今天是民事诉讼,并非刑事诉讼,赔偿只是一个法庭程序,赵家必定要追究到底,究竟是谁致死了赵明福?因为,目前没有一个人为这个命案负起责任。”
“我们(赵家)会继续追究下去,直到有人为赵明福的案件负上责任,所以赵家要求警方赶快盘问及逮捕相关人士,因去年9月上诉庭的判决迄今已8个月了,但却没有进展!”
她在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说,由于许多民众分不清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当反贪委会做出赔偿后,她接获很多人的来电询问此案件是否就这样一了百了,但实际上民事诉讼的愿意是凶手被定罪后,司法单位要他们对失去家人的家属赔偿。
“今天(民事诉讼的赔偿)是以9月5日上诉庭的判决作为依据,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是两个不一样的法庭,是个别法庭,但法官可以在双方(控方及辩方)同意之下,根据上诉庭的判决来做出赔偿。”
她说,去年9月5日的上诉庭是赵家走的最后一个法庭,这起案件不会带上联邦法院,因这起案件从验尸庭开始,然后上诉至高庭,最后再上诉至上诉庭,所以绝对不会到联邦法庭,因此民众也不用担心上诉庭的判决会被联邦法院推翻。
她补充,她们不断追问警方何时去盘问及逮捕上诉庭点名的人士,但警方早前宣称设立6人小组去调查这个案件,然后又去很多地方去收集相关资料,但迄今没有给家属一个答案。
“今天,赵家知道反贪会承认他们犯错,但是赵家要看到他们把人交来出绳之以法,这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