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财政部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2015年退休基金局(修正)法案》一读,放宽退休基金局的投资限制。
新法案允许退休基金局进行海外投资,包括购买其他国家的证券,以及参与国内及国外的私募股权投资。
修正案也纳入新条文,严惩揭露退休基金局秘密的人士。这项法案是由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末玛士兰提呈。
最近,退休基金局因为向一个大马发展公司(1MDB)的子公司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SRC International Sdn Bhd)提供40亿令吉的贷款,引起公众关注。
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潘俭伟及人民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曾表示,考虑起诉退休基金局,因该局未谨慎衡量投资计划,让成员利益受损。
法案指出,只要获得部门批准,退休基金局就可以进行多项投资,包括房屋发展、基本建设及天然资源等。法案也阐明,揭露退休基金局秘密是一项罪行,犯错者可被判坐牢不超过3年及罚款超过1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