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4日讯)随著消费税正式开跑,政府将成立“反暴利特别法庭”,专门审理商家不合理牟取暴利的案件。
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长拿督斯里哈山马力表示,从4月1日开始,任何有关牟取暴利的罪行,都可带到各州的的“反暴利特别法庭”审理,确保定商家不合理地牟取暴利案件可获得监控及有效地解决。
他表示,有关牟取暴利的案件将由贸消部执法部门的检控官负责。
根据《2011年的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若个人被发现在售卖或提供的物品中,有不合理的牟取高利润,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对于重犯者被定罪后,可被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哈山马力也是巫统最高理事会成员,他今日出席吉兰丹巫统白沙湖区部的会议后,向媒体如是指出。
他强调,初犯者可罚款最高50万令吉;重犯可被罚款100万令吉。若有人发现商家试图利用消费税的实施为由,以赚取超额利润,可以向贸消部举报,以便该部采取行动。
他指出,仅在本周五,该部在全国各地已巡视了超过6621间营业场所,以及16宗是在《价格控制和反暴利法令》的案件。
他提及,贸消部于1月15日开始至4月3日为止,在全国展开的反暴利行动中,共检查了61万9854间营业场所,当中包括2932触犯条例的案件,罚款总额达33万9366令吉,起获物值则高达49万5292令吉。
他指出,消费税在周三开始实行后,当局及警方已经不断地监视著业者。
“如果证明他们真的违法,警方将会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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