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安华的代表律师拉蒂花认为,安华的家属还未接获特赦局的信函,因此国会下议员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宣布峇东埔国会议席悬空必须进行补选的决定, 已经违反《联邦宪法》。
她坚称安华依然是合法的国会议员:“安华家属向国家元首提出的特赦申请,至今家属还未接获特赦局拒绝特赦申请的决定。”
她说:“下议院议长所做出的宣布,只是通过和特赦局的沟通,不是通过国家元首或王宫获得通知。”
班迪卡昨天在国会宣布,已经收到国家特赦局的信函,通知他有关安华家属申请的宽赦已经有了决定,并且声明该议席将会悬空,需要进行补选。
拉蒂花今天发文告认为,当局还没有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和第48条文,做出特赦决定。
根据《1995年监狱法令》第113条文,囚犯可向国家元首提出特赦,但安华家属没有根据这条文作出上诉申请。
她指出,特赦局的信函指出,他们已经在3月16日作出了决定。可是当局却在10天后,即安华申请出席国会议会议的司法审核审讯时,才作出这项宣布。
她表示,议长和选委会在未能确认特赦局是否有特赦决定前,告知议席悬空和宣布开会决定峇东埔补选事宜的做法是一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