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尽管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末玛士兰表示消费者若不满意可决定要不要付服务费,但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里亚斯表示,消费者不可拒付服务费,因他们可能会被商家起诉。
他说,如果消费者选择不要支付服务费,业者是有权采取民事起诉的。
“服务费乃雇主与雇员在劳资合约下所列明的事项,所征收的服务费是要付给员工,而不是雇主的。”
他表示,世界各国都有推行征收服务费,而且通常有征收服务费的只有两个行业,即酒店业和餐饮业。
探讨拟机制处理
“基本上所有酒店和廉价酒店都有征收10%服务费,而餐饮业则不是所有的餐馆都征收10%服务费。”
阿里亚斯今日在吉隆坡谷中城出席“消费税反暴利行动”推介礼后,如是指出。
阿里亚斯过后在下午的日常媒体汇报会中指出,酒店及餐饮业者可针对本身所征收的服务费征收消费税,政府目前正在探讨是否拟定一套机制或指南处理相关的问题。
他说,酒店和餐饮业者向消费者征收服务费是全球的惯例,不受政府所管制。
不过,他说,贸消部已主动跟酒店及餐饮业者接触以商讨相关事项,并将成立工作小组进一步探讨此事。
我国于昨日开始落实的消费税,除了对物品与服务征收消费税,10%的服务费也同样被征收消费税。一些人认为,服务费被征收6%消费税,属于双重征税。
此外,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卡扎里表示,关税局与贸消部所展开的联合行动,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进行谘询服务,二是执法。
他说,进行谘询服务是为了劝告商家要遵守法令,不可以对豁免或零税率的物品征收6%消费税。至于执法行动,则是因为有些商家故意征收消费税。
他说,一些业者告诉执法单位他们已向政府注册消费税了,但官员调查后发现他们并未注册成消费税商家。
他指出,对于违法商家,他们会采取行动,对于那些不是故意违例的商家,执法单位会加以提醒他们并要求他们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