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伊斯兰党将在本月18日召开的吉兰丹州议会中提呈修订《1993年吉兰丹伊斯兰刑事法典》法案,民政党主席拿督马袖强表示,尽管伊党所说的修正建议将不会影响非穆斯林,但伊斯兰刑事法违宪的事实,依然不能改变。
他指出,伊党所说的“非穆斯林可以选择在民事法或伊刑法下接受审讯”的说法,在宪法上是无法成立的。
他指责伊党,在新的修订案中居然荒谬的指出非穆斯林不受伊刑法的约束,这样的说法是给予大马国民错误的假象,认为伊刑法在宪法上是对立的,并不会影响非穆斯林。
马袖强今日发文告强调,该份修订法案声明具有严重的误导性和没有宪法根据的。
他表示,对于伊党坚决在3月18日的丹州议会上提呈修订案,感到非常失望。
他要求,所有民联议员今后在伊刑法的课题上,都必须附上个人和集体的责任。
此外,民政党妇女组主席拿督陈莲花今日也发表文告指出,伊党的目的只为了能平息反对声浪,而做出美化举动,然而这并不能改变伊斯兰法违宪的事实。
她提醒,若涉及穆斯林的案件,非穆斯林,尤其是非穆斯林女性的权益依然没有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