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9日讯)2年前宪报的吉州伊斯兰法刑事条例在今年3月1日开始执行,在新条例下,允许对什叶派追随者及传播者采取法律行动。
吉州掌管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拿督莫哈末拉威表示,修改前的条例太普通,导致难以对该派追随者采取行动。
“此条例已呈吉打州摄政王委员会,新的条例更清楚地列明对付涉及传播该派思想的人。”
暂时没人被控
莫哈末拉威今日在此间召开记者会称,不仅是什叶派,凡是违背伊斯兰法教义,如瓦哈比教义和哈仑上苍,也会遭到对付,一旦被证明有罪,将被判监3年。
在我国,伊斯兰信仰以逊尼派为主流,也是官方及法律认可的教派。
此外,他说,在新的条例之下,执法单位有权充公传播那些教义所用的道具,但目前为止还未有人在新条例下被扣。
吉打州国阵政府是在2013年提呈州议会,修订州伊斯兰法刑事条例,当时遭反对党议员,以不符合伊斯兰教义为理由坚决反对。
最终,在投票表决时,以21票赞成通过,反对票9人,不必投票4人,弃权2人;当时,双方在辩论这项课题上,花了1小时,更被大臣慕克里兹形容为创下吉打州立法议会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