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马来西亚发展商公会槟州分会主席拿督陈福星指出,马来西亚发展商公会槟州分会已经分别在3周前及上周,致函给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寻求部长协助。
他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说,但至今阿都拉曼达兰还未做出任何的回复。
他指出,发展商已经向银行贷款展开发展计划,但如果遇到中央政府没发出发展商执照及广告准证,导致发展商必须拖延发展计划,但发展商依然需缴付银行利息。导致发展计划的费用提高,但发展商又不敢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实际上,房地产商公会去年年底就已发现此问题,也曾召开记者会和向槟州政府反映此事。
陈福星曾在记者会上指出,除了申请房屋发展执照以及广告准证时被拖延批准外,自2014年9月开始,凡兴建超过6层楼高的发展计划发展商,都需向布城消防局申请安全措施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