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董总总秘书长傅振荃和财政林国才抨击董总主席叶新田,绕过董总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要在明天召开的中央委员会会议通过《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5年董总财务预算》的做法,已经违反董总章程。
傅振荃和林国才今日联合发表文告表示,叶新田欲在明日召开中委会,企图绕过常委会,直接在中委会讨论与接纳《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5年董总财务预算》的做法,是不符合董总章程的。
“因此1月17日,叶新田所召开的中委会,不得通过与接纳《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5年董总财务预算》。”
他们今日针对叶新田在12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发表有关“董总将于2015年1月17日下午2时召开中央委员会会议,至于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则会另行通知,并指常委会议已于2014年11月9日召开,所以没有规定12月必须召开的说法,做出反驳。
文告说,按照董总的行政运作,《2015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5年董总财务预算》必须在2014年12月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核准,并在中央委员会会议通过与接纳,因此不在12月内召开是不恰当的做法。
须呈常委会核准
“叶新田的谈话完全不符合事实,已违反董总章程,财政职权5A.6.5条款,拟定财务预算,提交中央常务委员会核准。”
他们指出,根据2013年的实例,在2013年12月29日的第29届董总中委会第2次会议中,明确的作出相关的规定,即该次中委会不能讨论《2014年董总工作计划》和《2014年董总财务预算》,这是因为这两事项,须提呈中央常务委员会核准,方能提呈至中央委员会通过与接纳。
傅振荃和林国才也提到,在2013年12月29日的第29届董总中委会第2次会议中,叶新田在会议开始前的致词中说过,“由于2013年12月24日召开的董总常委会第3次会议流会,导致《2014年董总工作计划(草案)》和《2014年董总财务预算(草案)》不能讨论及提呈给董总中委会讨论及核准,对此今天的中委会也不能讨论。”
他们说,叶新田不遵循正常的议事程序办事,完全漠视和不尊重中央常务委员会,使得大家对他的领导失去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