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地庭今日以联邦法院还未针对大马副教授阿兹米沙隆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一案作出裁决为由,决定将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被控于“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会上发表煽动言论一案,展延至3月27日过堂。
蔡添强的代表律师梁信友向地庭法官阿都拉昔表示,基于联邦法院将于3月24日审理阿兹米沙隆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违宪案,因此要求地庭在此案展期过堂。
他也说,由于3月27日只是过堂日,因此他要求法官允准被告无需出庭,并获得法官批准。
此案的主控官为纪伟伦副检察司。
高庭法官卡玛丁于去年11月5日决定,将阿兹米沙隆挑战1948年煽动法令4(1)条文违宪的申请,移交至联邦法院审理,并谕令所有与此案相关的审讯,延后至联邦法院有所裁决为止。
蔡添强也是峇都国会议员,他因涉嫌于2013年在“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上,发表煽动性言论,而被控上地庭;他是于同年5月29日被控。
控状指出,他在5月13日举办的讲座上发表煽动性言论,意图采取非法手段,号召大马人推翻法制政府,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