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董总主席叶新田择定本月17日召开中委会,唯独议程没列入“讨论解散及重选常委会”,18名中委已联署邀请全体中委出席20日另一场“特别中委会”,集中讨论不被叶新田接纳的“解散及复选常委会”议案。
不愿具名的联署中委表示,该场“特别中委会”是由秘书长傅振荃发信,目前已透过手机短讯、电邮及信函,通知董总32名中委。32人也包括叶新田和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
他指出,18名中委于12月29日联署向叶新田提呈,要求召开的中委会议纳入解散并复选常委会的议案。会议虽可以召开,但所提出的议案却不被叶新田重视。
在取得律师团的意见以后,18名中委决定自行号召特别中委会。
询及是否担心会议不具代表性或遭到质疑,消息认为,此事胥视大家如何看待民主国家、社会及组织的定义。
改变常务委员职位
该不愿具名的中委今日接受《东方日报》电访时说,特别中委会会议不会讨论更动中委人选,唯会讨论改变常务委员的职位。
“基于我们珍惜董总中委会的每位成员,因此我们计划不换32名中委,中委会将保留各州人选。”
“唯常委会将进行复选,对于某些职位与人不相称的,我们要求变动,包括主席或秘书长等职位。”
考虑出席17日会议
他表示,18名中委占全体中委的60%,即便大家出席了也不一定可解散常委会。依照章程,会议将由叶新田主持,若缺席,出席者可以提出临时动议,由他人代为主持。
对于18名中委是否出席17日的中委会会议,他透露,目前他们仍在考虑,因为会议议程就涉及多项2015年董总的工作项目。
“17号的会议,我们还在斟酌是否出席。对于他不把我们过半数中委所要求的议案纳入在议程中,这是他们不尊重我们。若我们出席就代表我们认同他整个过程的决定,那我们也将失去尊严。”
他指出,日前两派四处召开汇报会并以口传的方式混淆视听,也有律师对章程作出个人诠释。
他认为,董总内部已无法合作,与其拉长战线,不如返回基础,在会议上解决这个令华社忧心忡忡的问题。
8名董总常委与18名中委分别在11月27日和12月29日联署,要求叶新田解散董总中委会及常委会,要求把提案列入中委会议。
叶新田在收到第一次的连署要求以后,宣布展延原定于12月13日的会议。
近日又宣布将在1月17日召开中委会议,不过已回拒把解散中委会的提案列入会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