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联邦法院谕令印裔妇女蒂巴已改信伊斯兰教的前夫依兹万阿都拉,必须在1月14日开庭时,将7岁的儿子带到法庭,否则,他可能被判藐视法庭。
以马来亚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天择定1月14日,审理是否发出准令给依兹万,以针对孩子抚养权以及归还令提出上诉。
联邦法院届时也将审理是否发出准令给全国警察总长及总检察长,针对归还令提出上诉。
须符合法院条件
祖基菲里强调,依兹万必须符合法院的条件,即必须带儿子上庭,否则可能面对被判藐视法庭,法庭也不会审理他的申请。
依兹万是针对上诉庭于去年12月17日的裁决,即驳回他的上诉,维持芙蓉高庭的裁决,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蒂巴,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他也针对芙蓉高庭所发出的归还令,即要求警方将孩子带回给蒂巴的庭令,提出上诉。
依兹万于2013年4月,在未获得蒂巴同意下,单方面让现年10岁的女儿与7岁的儿子,改信伊斯兰教。
他在2013年9月19日,获得芙蓉伊斯兰法庭的庭令,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他。
芙蓉高庭在去年4月7日,宣判这2名孩子的抚养权归蒂巴所有,惟依兹万尔后却到蒂巴位于日叻务的住家拐走儿子。
芙蓉高庭过后向警方发出庭令,指示警方协助蒂巴取回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