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土权约20人今日在光大示威,抗议槟首长林冠英指2004伊斯兰行政法令(槟州)不能在非穆斯林身上执行的言论,促请警方立即逮捕林冠英,同时敦促掌管宗教事务的阿都玛烈行政议员辞职谢罪。
当中一些人先是在百大年路警局报警,较后在下午2时40分来到光大,打算移交备忘录。
不过,因进入光大二楼的通道已被关闭,他们就与在场警员交涉。
有者叫嚣:“没胆下来啊?”,另一些激动高喊“开门!光大是人民的,不是你的!”
一名叫查玛的警员向示威者发最后通牒,促他们派3名代表移交备忘录,否则在10分钟解散。
之后示威者派出槟土权青年团团长莫哈末立祖安,把备忘录移交槟伊斯兰教事务州行政议员拿督阿都玛烈的助理哈金再诺。
较后,立祖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大骂阿都玛烈是“娘娘腔”及“林冠英的跟屁虫”。
促阿都玛烈下台
立祖安说,他们严正看待阿都玛烈竟赞成林冠英指伊斯兰行政法不能在非穆斯林执行言论的立场,这代表阿都玛烈没资格再担任掌管伊斯兰教的行政议员。
他说,阿都玛烈是个没立场的人,因此应辞职下台。
他也怒骂林冠英口不择言,指林冠英的言论侮辱了伊斯兰教,也侵犯宪法承认伊斯兰教是官方宗教的立场。
他表示,警方应立即调查林冠英,并逮捕林冠英。
他说,林冠英曾呛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应谨记卡立只是一名公职人员,而非神圣不可侵犯的“神牛”。
立祖安也借这句话骂林冠英不是“神猪”,而且是应该被赶出槟州的“山猪”。
槟州伊斯兰党青年团前团长哈菲兹诺丁也出席该示威,并以宗教司身分,带领示威者祈祷。该示威行动在下午3时10分正式解散。
示威者扯布条 黄文标险被打
在霹雳,约50名土权成员踩上霹州行动党总部示威,破坏行动党总部的贺节布条,甚至强拉德彬丁宜区州议员黄文标,极具挑衅味道。
示威者于今午2时许,开始聚集在霹州行动党党所距离200公尺的路口,有约20名警员驻守现场。
示威者高举布条及喊口号,步行至行动党党所外进行演讲,再由土权青年团全国中委莫哈末慕菲斯,移交备忘录给行动党德彬丁宜州议员黄文标。
过程中,一名来自宜力的土权青年团成员嘉玛鲁丁情绪高昂,强行扯下行动党党所外的横幅,并在移交备忘录时试图向黄文标挥拳,所幸在场的警员及其他土权成员加以阻止。
莫哈末慕菲斯向媒体指出,林冠英发表槟州非穆斯林能使用“阿拉”字眼的言论,如同忽视穆斯林的感受,土权青年团为此做出强烈抗议。
他说,联邦上诉庭及全国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裁决使用“阿拉”字眼为国内穆斯林独有权力,伊斯兰事务属国家元首的权限。“土权青年团希望林氏或其他人,停止挑战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