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如此,这些公司都对与第三方,即雇主联合会、外国大使馆、外包公司一起处理外劳问题,保持开放态度。
大马雇主联合会董事经理拿督三苏丁指出,在受访的101家公司当中,有84%的公司都有一套处理外劳问题的机制,这些问题包括外劳面对不公平对待及性骚扰。
外劳在处理问题时主要面对语言不通、不了解工作性质、担心被遣返所以不敢向资方申诉的困境。
他说,资方在处理外劳问题时则主要面对包括语言、外劳潜逃及文化差异的问题。
三苏丁今日在公布“雇主聘请、雇用以及遣返大马外劳指南”报告时,如是指出。大马雇主联合会是首次向会员收集意见,共有101名公司提出反馈,其中76家聘请外劳,超过半数公司来自制造业领域。
这份长达94页的报告,其中76家是聘用外劳公司,调查主旨为拟定一个完善的雇主聘请、雇用以及遣返大马外劳实用指南。
针对内阁早前宣布不该对外劳采取3个月试用期的方式,三苏丁表示,雇主联合会不同意这个做法,因为这项政策已违反2012年最低薪金法令第5条文,也是对本地劳工的歧视。“这是因为本地劳工有6个月试用期,期间他们只获得70%的薪金。”
他指出,只有9%的公司在2013年向政府申请延迟落实外劳最低薪金制度。
外劳比本地人勤劳
三苏丁续称,大马雇主选择聘用外劳的主因包括本地员工短缺、外劳更勤劳工作包括愿意加班、旷工率低以及工作态度良好。
他说,认为本地员工短缺为最大因素的公司达77.6%、其次是其它因素(56.9%)、外劳更勤劳工作(53%)、旷工率低(31%)以及工作态度(24.1%)。
出席记者会包括大马雇主联合会理事詹道伟、GMS Triangle国家计划协调员安妮三蒂雅歌、大马职工总会总秘书长哥巴克里斯兰及大马半岛劳工部外劳组总监诺阿兹拉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