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即便组织都强调依照章程处理内部事务,但章程却常出现对事情诠释不够完善的现象。他说:“华团在处理组织事务都务必照章行事,但如果面对章程不能处理的问题时,组织就能够透过社团法来处理。因为社团法就包含了章程,社团法比章程更大。”
陈友信也是大马行动方略主席。他于今日出席95个大马非政府组织连署声明支持25位马来社会显著的“抗极端,挺中庸”记者会上,如是指出。对于有者建议,以召开华团大会来解决董总风波,他则回应,认为不乐观。
内部解决纠纷
他认为,董总内部纠纷应该以内部解决,召开华团大会来讨论,并不是一个解决方案。
他说:“你可以办座谈会、讲座、或是邀请双方出席对话会。但在华社所召开的华团大会上,华团问题很少能够被解决。”
“大会上只能表达个人看法,加上太多人的意见,难以理出一个共同的结论,而最终只能回归到章程上。”
他说,华团大会只能表达意见,没执行的权利;要解决关中学生是否能报考统考的问题,学务委员会的研究报告才是正确的管道。
因此,他呼吁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属下的学务委员,尽快呈交关中进行实地考察的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