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相安华3月18日由于暗讽前首相马哈迪拥有巨额财富而惹上官非。当天安华并没有指名道姓,但听者没有不知道他剑指何人。老马听在耳里,气在心理,唯有以诽谤罪提告。老马本来给安华机会,要他限时内道歉,但安华也非省油的灯,展现自己并非“凭空捏造”。
两位前后任首相对簿公堂,必然是新闻卖点,但最终谁会是胜利者,目前仍无法预知。这个官司很难有结论,首先是老马不会“钜细靡遗”公布其财产,而安华也很难“抽丝剥茧”找到证据。
老马聪明回应如果安华能证明自己有10亿令吉,他愿意分一半给安华。同时,他挑战安华也公布其财产。其实这已沦为口水战,其也将继续占用媒体版面。老马要刷“存在感”,提告是一个好策略,不然老马在失去个人政治表演舞台后,会显得寂寞与难挨。
挑起“马来人宣言”,何尝不是老马期待继续被关注的手段。种族主义者,最了解种族之间的矛盾,而老马企图直击要害,让种族情绪被点燃,最好燎原,让他再度成为马来人救星,受到追捧。
华人一直是这个国家种族主义的受害者,当马来领袖一再挑拨种族情感,制造华人是假想敌,种族间本来的和谐、关爱、互助就会暗藏猜疑、冷漠、对立。
财富一直是个敏感话题,而在民主体制国家,每个人按理只要努力,都有机会获得公平竞争机会,勤奋、付出、用心都有主客观条件创造个人的财富与所得。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如果鼓励不劳而获,只会拖垮国家发展进程。
安华举起反贪大旗准备打击贪腐,值得肯定。但国家不完善的体制其实给贪官创造了寻租空间,如你在申请任何相关商业准证面对难题时,为了方便与加快审理申请,你就会想到“用什么方法来达到目的”,而官员是握有权力的一方,你就知道“有钱能使鬼推磨”。
如果体制内没有一个清晰流程,没有审核官员办事效率及业绩的制度,就无法有效评估官员的行政管理。同时必须完善举报机制,这样官员就是要收取贿款,也会顾忌极大风险。
公职人员公布个人财产一直是民主国家对官员行为守则的一项要求,只要其财产有不当增加而无法解释,都会被调查。
借镜台湾
为了确保廉能执政,台湾《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公职人员均需申报财产。包括:总统、副总统及县(市)级以上公务员、公营事业总、分支机构之首长、副首长及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监察人、公立专科以上学校校长及附属机构首长等,申报财产内容包括不动产;一定金额以上之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珠宝、古董、字画及其他具有相当价值之财产;以及一定金额以上之债权、债务及对各种事业之投资等,可谓非常“严密”。
而根据《澳门财产申报法》规定,几乎所有公职人员都需要进行财产申报,甚至规定非编制内但却属于公共职位的公职人员也需要申报。依法规定如果申报人故意虚报数据,将视作虚假陈述或声明而按《刑法典》的规定处最高3年徒刑或科罚金。
希盟首次于2018年执政时,曾提出国会议员申报财产的建议,但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导致这项有利于反腐的政策执行不够彻底,国会议员就是违抗不申报也无法受到对付。同时,由于申报程序不够周详、严谨,导致议员财产公布存在漏洞。
在挑战彼此公布财产过程争议中,其实老马与安华过去都曾公布他们各自的财产,如果财产申报没有虚假、隐藏、漏报,两人的财产已是“公开秘密”。安华2022年大选时公布其财产1100万令吉,其中1000万令吉是位于吉隆坡泗岩沫的房子。而2019年老马也曾申报个人的财产是3235万7900令吉及每月7万5861令吉的月收入。
如果证明老马现在有上亿的财富,那就表示老马曾“不诚实”申报财产,但在体制不完善下,老马也无需负上任何法律责任。而安华的财产,是否也经得起严格意义的“交叉检查”,确保其准确、清楚与有公信力?这些都需要我国立法完成,才可能落实严格意义上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同时制定刑事责任对付谎报者。
老马与安华互呛对方公布个人财产的争议,最终是否会不了了之,以致于沦为“没有结论”的口舌之争,我们且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