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新冠疫情在过去三周连续不断恶化,为防止疫情更大扩散,中央政府上周决定向国家元首建议国家进入紧急状态,以便动员全民抗拒和扑灭疫情。尤其在10月24日,首次破千宗,共有1228确诊病例,也引发民间担心国家会进入紧急状态,最终有关建议被国家元首否决。
如果实施紧急状态,政府将被授权暂时中止议会,而权力移交于一个由中央组成的委员会。在首相兼任主席下,这个国家等于进入一个非常时刻,委员会的权力将会凌驾国会的权力。
究竟我国疫情是不是很严重?已到了非动用非常手段来制止和消灭病毒的地步?依照官方数据,我国截至10月27日,总共有2万8000余人被确诊,死亡人数则是238人。其中最严重的是沙巴,超过1万3000宗,死亡人数为108人。排名第二的是雪州,超过4000宗,而有25人死亡。排第三的是吉隆坡,近3千人被确诊,死亡人数是19人。反观,疫情最严重的国家美国,截至10月27日,有870万人被确诊,而有超过22万人死亡。在全世界方面,确诊人数已突破4350万人,死亡人数也破116万。但在美国即使疫情越闹越大,其总统大选还是照常举行。
若在此时,我国来一道紧急法令,民间的疾苦将是雪上加霜。幸好国家元首与统治者在会议后,决定不同意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让人松一口气。目前比较严重的州只有3个(即沙巴、雪州和吉隆坡),我们不应惊慌失措,而是要尊重国家的民主体制,不能随意“冻结”或“冷藏”的。
回看历史,我国的紧急状态法令,始于英殖民政府时代。当1948年在草拟马来亚联合邦协定时,英国就将紧急状态的法令写在协定中。当时,主要是对付马新的共产党。接著,英殖民政府便在同年6月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更实施了紧急状态法令长达12年。
在这项法令下:1.英政府可以宣布马共及左翼工团为非法组织,得以进行逮捕或遣送回中国;2.英国可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年),但也阻止马中华人交往。这种双面的伪善政策曾一时在国际舆论上迷惑惑混淆人们的视线,以为英国讲求民主和人权,尊重新中国的政治体制;3.对住在乡区的华人不放心。在紧急状态下,将50万华人驱赶入“新村”(用铁刺网围起来,有军警站岗),阻止“救济”马共。4.除了不让华人访问中国外,也时刻提防中共把势力引进马来亚。
独立后,马来亚政府于1960年宣布结束紧急状态法令统治,却用另一套法令—内部安全法令取代。而紧急状态法令依然存在,在必要时可以动用。
之后,在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宣告成立时,遭致印尼的对抗而发生伞兵降马事件。翌年,马来西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且赋予政府巨大权力进行逮捕和将左倾分子驱逐出境,直到1966年对抗结束。
同一年,砂拉越因首席部长加隆宁干与首相失和,导致中央援引紧急法令条文授权州元首召开州议会而无需通过首长的首肯,就这样宁甘被投不信任票而下台。
1969年大选后,发生“513”悲剧。在种族冲突和流血底下,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国会中止,政府另立半军管理事会,由敦拉萨当主任。大权在握,东姑首相大权旁落。因紧急法令的实施,国会民主被终止。在议会冬眠之下,1970年出台的“新经济政策”就无需通过国会而被执行。直到1971年才恢复民主和正常政治活动。
另一次实施紧急法令是1977年的吉兰丹,当时执政吉兰丹的伊党与巫统关系闹僵,加上伊党两派人马大打出手,因此中央政府颁布紧急法令接管州政权至1978年的州选。州选中被开除出国阵的伊党,一败涂地,失去政权。
这之后,国家基本进入了稳定状态,未想在42年后又出现实施紧急法令的争议。慕尤丁被指用意欠正当,企图不开国会通过预算案;同时得以逃过被投不信任票的危机。虽然元首拒绝有关建议后,也促请大家冷静,不要节外生枝,但慕尤丁已经带领国盟走入狭窄的羊肠小道,要如何脱身也是颇费心思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