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马哈迪在“爱国锄盗”集会上致词时,指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来自以当海盗为生的武吉斯族群,并要求纳吉回去武吉斯。随后马哈迪的言论遭到雪兰莪苏丹严厉谴责,而柔佛武吉斯协会要求马哈迪,归还马来统治者封赐的所有勋章。
在历史上武吉斯人是不是如马哈迪所说的是海盗?武吉斯人原来居住印尼苏拉威西岛之西南端的望加锡,是一个善于航海与经商的民族。武吉斯人的存在对于荷兰在马来群岛所采取垄断贸易政策带来威胁,因此荷兰联合附近的土邦派兵大举进攻望加锡,导致武吉斯人大规模离散到马来群岛。武吉斯人随后在雪兰莪定居作为立足点,击败了米南加保人,把持柔佛王国的朝政,称霸马来半岛西海岸。
“海盗”(pirate)这一概念是来自于西方,指的是在海上抢劫的盗贼。在早期马来群岛中并没有“海盗”的概念,只有“抢匪”(perompak)一词。一直到19世纪时,在海上抢劫的盗匪在马来语为“Lanun”。“Lanun”这一词的来源是从当时菲律宾南部著名和声名狼藉的海盗团伙伊拉努人(Iranun)所演变而来的。因此,海盗这一概念是在西方殖民者来到东南亚后才伴随而来。
海上劫掠行为在马来群岛是一种王国或部落之间的战争手段,同时也是一种获取财富和扩张手段,不同的苏丹王国和部落之间的海上互相掠夺,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但西方殖民者来到东南亚后,将马来群岛所有的海上劫掠活动都视为违法的“海盗行为”。
被迫离散出海谋生
武吉斯人虽然善于航海,但实际上他们原来是农耕民族,望加锡受到荷兰的攻击后,才离开家乡出海谋生。离散期间,一边寻找定居地,一边袭击和劫掠荷兰人和商船,才导致被欧洲殖民者标签为海盗民族。武吉斯人进行西方认知的海盗活动,更多时候是迫于无奈。荷兰人重创了他们的家乡,没有资源的情况下只能从海上劫掠。
随著武吉斯人定居和称霸马来半岛,除了个别案例以外,欧洲人的殖民档案中几乎没有武吉斯人进行海盗活动的记录,大部分武吉斯人投身于商业活动。
武吉斯人虽然曾经进行海盗活动,但把他们标签为海盗民族或者以当海盗为生可说是一种偏见,这点和侵略东南亚的西方殖民者没有区别。如今国家已独立60年,作为曾经反西方霸权主义的马哈迪,却陷入西方殖民者的旧有偏见观念,把武吉斯人描绘成海盗民族,只能说是他对历史的曲解。
再者,作为多元民族国家的一份子,本地华社对马来民族的历史与文化认知有所欠缺。因此,华社的研究机构和华文报章不应局限在于华人的领域,应该跨出去研究与宣传马来民族甚至印度民族、原住民的历史文化,才能促进各族之间互相了解,而不是随著政客和煽动性文章对其他民族叫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