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州苏丹殿下不满公正党和行动党只提呈一名大臣人选,特发文告训斥两党“叛君”,并表示或将委任其他议员为大臣。对民联两党来说,无疑是一项打击。
然而,我们要问的是:如果民意与苏丹殿下的意见分歧,大臣如何产生?它对大马政治会有怎样的影响?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按照一些法律专家的意见,苏丹殿下有权挑选属意人选,不一定按民联提呈的人选名单挑选大臣;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在君主立宪制下,苏丹必需按照执政党的劝告,只根据名单选出大臣。为了确保苏丹和执政党的意见一致,通常执政党只会提呈一名大臣人选,确保大臣人选和党的决定一致。
雪州的例子是非常罕见的。君主立宪制下,民选的议会是最高的权力单位,君主必需在议会的约制下行事。国王“统而不治”,仅作为像征意义的国家元首,行政权则由首相掌握。
因此,英国首相卡梅崙向英女王提出的建议或劝告,女王都会按照建议行事,包括会见外国元首等,以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若是女王要求首相卡梅崙推行某项政策,首相卡梅崙有权拒绝。唯一可以制约首相权力的机构,就是国会。
大马师承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对统治者、国会、内阁、首相的权力与约制都有清楚的规定,最高元首对民间发表的御辞,一般由首相负责,以确保君主在首相劝告下行事。我们很难想像,如果最高元首拒绝首相的劝告,会是怎样的情景。
那么,雪州的情况又如何?按理,大臣因不获议会信任,已向苏丹呈辞,剩下来的工作,便是由掌握议会的执政党向苏丹提呈大臣人选。按正常情况,苏丹应接纳执政党人选,完成权力转移。目前的情况己经超越一般的理解,解散州议会,由人民选出新政府,可能是最无奈的选择。
雪州民联政府是获得民意支持成立的,它应获得各方的尊重,而不是因为它的政治立场和联邦政府回异,便受到各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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