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十四史》之一的《晋书》里,记载著西晋第二位皇帝晋惠帝司马衷的两则传闻事迹。其中一个事迹如下:
有一天,司马衷和一批侍从来到了一个林园,看见几只在“呱哇呱哇”叫的蛤蟆,于是司马衷就问道:“此鸣者为官乎,私乎?(这些在鸣叫的东西,是公家所有还是私人所有)”这一问,可把身边左右的侍从弄得哭笑不得,只好敷衍回答说:“在官地为官,在私地为私。(在官田里的属于公家的,在私田里的属于私人的)”。司马衷的无知,令人啼笑皆非。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身为统治者,凡事要弄个清楚,公与私要分明(不是指蛤蟆),也是好的。当然,古时的王朝,哪有什么公私分明,就如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所说的,“朕即天下”。天底下所有的事,国王或皇帝都管得著。
今时今日,在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里,可贵的地方就在于:社会上所有的事务或活动,大可分为私人生活和公共领域。也就是说,人民百姓的私人生活,统治者少管,也不该管;而属于公共事务的领域则有法律规范,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奉公守法。两千多年前,古希腊雅典有一位将军叫伯里克利(Pericles)的,也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和演说家,他在纪念伯罗奔尼撒战争头一年阵亡的雅典人葬礼上,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说,其中就提到:“在私人生活中我们自由而且宽容;但在公共事务中我们严守法规。”如果能做到像伯里克利所说的这两点,这个社会不失为一个既理想又了不起的自由民主社会。
然而划分公共事务和私人生活的实际界限总是在变化。私人领域指的是家庭生活以及个人良知的领域。个人良知即个人凭自己的意愿选择的信仰和兴趣。譬如说宗教信仰,过去曾受到公共领域的规限,如今则归入私人生活领域。在欧洲启蒙时代那时,宗教信仰自由的杰出拥护者伏尔泰(Voltaire)说过,“如果在一个国度里仅允许有一种宗教,政府很可能会变得专横;如果只有两种宗教,人民就会互相割断对方的喉咙;但是,当有大量的宗教时,大家都能幸福地生活、和睦相处。”宗教信仰自由,宗教越多元,人民越幸福。大智大慧者如伏尔泰的先见之明,不无道理。同性恋如今大致属于私人生活;然而婚内强奸和残害幼年子女却越来越多地受到法律的干预,还有其他等等。
简单地说,自由民主政治与专制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承认公共领域与私人生活之间的界限。
再回来说司马衷。由于司马衷不擅政事,野心勃勃的皇后贾南风便趁机干政,接著就爆发了骨肉残杀的“八王之乱”。这么多个王(都是姓司马的)打打杀杀的,人民的日子当然过得苦了。有一次全国闹饥荒,老百姓没饭吃,饿死无数,臣子向他报告,他就反问:“何不食肉糜?(为何不吃肉粥?)”这就是他另一个最有名的传闻事迹。最近听到的“为何要大嘴巴?”的反问话,跟“何不食肉糜”还真相似的。要不!就是装著一副无知的样子来面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