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毕吴启聪的〈拒绝神权,捍卫世俗〉,我觉得这是一篇非常有趣的文章。“暂且撇开一切既有的政治立场,先行理清一个共同的大方向:拒绝神权,捍卫世俗”,从这句话评论闹到沸沸扬扬的伊斯兰刑事法课题,作者好像站在最公平、最客观的立场,仿佛自己有把握反对伊斯兰党的政党理念。
我是否应该说无论428、709、308、反抗公害、反抗暴政,吴先生与所代表的大同盟,是不是都选择了缺席?我之所以这样写,其实是想学习郑丁贤先生所谓的发挥想像力,虽然我的想像力严谨地自我要求必须实事求是,必须按作者文字原意解说评论。
言归正传,所谓的“暂时撇开一切既有的政治立场”,是不是要求大家为了大方向,不再追求民主、公正、正义、人权与公民权利?吴先生文章其中一段是:“坚决反对宗教成为政党”。吴先生的“坚决反对”,其实也表明他漠视民主里必须容纳多元、必须尊重不同意见的原则。
先不说国教问题,就说这是一个信仰,不管是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等等,难道没有权利在自己熟悉的宗教领域里表达自己的意见?世俗国就必须和神权(其实许多人对神权的理解是非常断章取义的)完全对立?
请问这是代表尊重民主,还是代表说根本不需要民主,只要表达反对某个宗教参与治国理念?在还没有陈述抗拒伊斯兰国、神权国之前,请问吴先生是否曾经公平地、客观地听过、考察过所批评的现象?请问吴先生是否了解为什么吉兰丹华社与其他社群,宁愿投票支持被国阵形容为不会发展,没有生气的吉兰丹州长达20年?
我写这篇询问评论,其实非常希望从先生的口里说出,我如何误会了您。原来您尊重伊斯兰党领袖聂阿玆的高风亮节,您也欣赏在国阵玩弄“阿拉”字眼的时候,伊斯兰党独排众议地接纳其他宗教可以使用“阿拉”。您是支持民主的,如果您看到许多人为了民主运动被打压会愤愤不平,对国营与亲国阵媒体抹黑净选盟运动,您会经常写文章批评国阵的虚伪、断章取义、打压民主。
期待您给我们表达您对国家民主的认识。但是还是觉得好奇,为什么那么多关于民主与腐败的课题,您只关心或只讨论连自己都不熟悉的宗教,还要扯到神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