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会议上,马哈迪曾经三次当众要胁开除我。事缘经他反对,我仍然坚持将南北大道过路费降价18%,因此激怒了他。他也不认同我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不认可我发给国会议员拨款供作发展。尽管他心生诸多不满,我还是说服大多数阁员同意新政举措,他自然火冒三丈了。”
前财政部长林冠英这一番话,既经置喙,可见所述内情,语焉未详:三次威胁,乃是同天发生,还是执政期间先后三次顶撞造成的冲突?何况,当事人的前首相否认此说,同朝部长亦不见附和,内情越见迷离。
说实话嘛,组阁之事,原是首相权力。若是彼此早生芥蒂,马哈迪想要开铡,大可令下。想当年罢黜副揆安华,不就是这样立马解决;哪需三令五申,甭说意思意思地预告呢?
而且,这席财政部长之职,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前政治顾问罗门伯斯新著《破碎的希望》揭露,尽管马哈迪把财政部长,配给行动党秘书长;然则,这个火箭财长既不当家也不当权,远不如李孝式、陈修信的由我话事。
当然,这些都不是新闻。大家一早看出,那些年,一间间官联公司其实不在林冠英权限手中,而是属于经济部长阿兹敏阿里。除此之外,马哈迪兼任国库控股主席,主导了一切。
犹为蹊跷,当时还有一个前财长达因、前国家银行总裁洁蒂、前国油主席哈山玛力肯、大马首富郭鹤年以及经济学家佐摩组成的国家耆老理事会。回顾往事,细看当时谁在为东海岸快铁和马新高铁发言,自可觉察耐人寻味之处了。
既然这样,七减八扣之下,这位财政部长到底干啥,林冠英的部门剩下什么;一目了然,迨无异议。那么,马哈迪有必要大费周章拔剑削去如此弱势财长吗?反正,关键决策,净交军机处裁决,和他无关。
然则,听到江湖的调侃,网上的讽刺,林冠英一如既往地高调反唇驳斥,他可不是希盟政府的“簿记员”。他管理的名下,还有一匹布长的单位,随之举例说明:他同时看守海关,领导内陆税收局。
那么一位尽忠出钱,精明收钱的部长,马哈迪有必要威胁炒掉,乃至三次当庭发火?安华不妨局部解密内阁记录的相关段落,把三段过去晒在阳光底下,国人自能看到历史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