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句掉牙老话 : “助人为快乐之本”。
这句话的意思简单地说,就是在帮助别人之后,受惠者对你的恩谢,令你在心理上感觉到无比的舒畅,这就是个人生活上之快乐源泉。助人为乐不仅是让被帮助的人受到了恩惠,其实这也包括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受到了愉悦非物质上的精神好处。当然有时候,行善者也会得到对方物质上的诚心反馈。
说到“助人”,我们可以将它分成两种性质来讨论 :
一是“存有目的”举动,另一是“出自真心”的自然行为。同是“帮助”他人,但两者之间在本质上,存在著完全不同的意义。
关于“存有目的”之助人,诚如大马前首相纳吉,曾在某次大选期间举行的群众大会上,说了一句经典之言 : “You help me, I help you”(你若帮我、我就帮你)。然而,我们可轻易看出,这种“Help”,是附有回酬性条件的。再往下延伸,言下之意就是“你若不帮我,那我就无需帮你”了。这是冷酷无情的交易,并不是一种诚意援助。这类型的有条件无情感协议,多半发生在商界、政坛里居多。
至于“出自真心”的协助,就截然不同了,那是超然不求回报的义举。当我们在帮助别人之后,一方面是得到了成就感与满足,而另一方面,则是从别人对自己感激的表现,从而得到非以金钱价值来衡量的自我肯定,以臻助人为快乐之本的原有目的。
当然所谓的“助人”,在难度上也有“举手之劳”,与“自我牺牲”的协助之分的。撇开是否属于“存有目的”或“出自内心”考量不谈,其最简单的诠释案例就是 : 某人急需一笔1000令吉的救济,一位月入百万的富豪,只需献出他千分之一的月收入,便可轻易达到其助人的目的了。然而对于月入两千的低收入受薪人员,若肯拿出他半个月的收入来助人的话,那他的难度与牺牲程度就极高了。
然而,不论是以“举手之劳”或是“自我牺牲”的方式来助人,只要有诚意而不附带任何报答议程的话,两者的义举与精神都是可嘉的。
自我实现需求
从心理层面分析,行善助人这一块,每个人都是在寻求自我实现需求,以及因人而异的价值认同。但是,有许多人却是蛮在意助人后所得到的回报。比如说,一些别人的夸奖,以及自身对于所为善举的表扬。在公交车上让位给需要者,很大比率是不会受到旁人的显著表扬,顶多是一句谢谢了事。此时的你,对你所做是肯定的,在内心中,你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自豪感,而感到精神安慰与欢愉。当然,相对的也有些人,行了小善却要求大褒奖,就是本地俗话说的,“一毛钱犹如牛车轮般大”,或“拍照站前面,出钱去小便”等之辈,大有其人。而现今社会里“拍照去小便,出钱站前面”的低调行善者,当下又有多少人呢?
最近协助一个单位举办节庆艺文活动需要一些财务赞助,于是找了几位书画界同仁共襄盛举,大家共同创作找赞助人赏购作品,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开销后,盈馀将归主办方充当这次办活动费用。结果我们找到了一位慷慨的本地大企大佬支持选购了该作品,从经济角度而言他是属于“举手之劳”,但对辛苦筹款的主办方而言,则是涌泉之恩,解决了其燃眉财务之急。加上该企业家应允购买画作时,淡淡说了一句: “这年头搞艺术活动,你们确实不容易。”短短几个字就让受惠者倍感温馨,这也证明了该企业家的“你快乐我就快乐”的善心思维 ,真的感动。
其实,真正的快乐,就是他人快乐,我就快乐,而非现实回报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