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为电脑是你的个人财产就能为所欲为,如果你把一张裸露或猥亵照当电脑桌面壁纸,或者是放了裸露照当社媒的“慰问图”,那可能已经对别人形成了性骚扰!
根据1955年劳工法令内列明,性骚扰定义为“在工作过程中,任何针对某人的行为若含有性的性质,无论是口头的、非言语的、视觉的、手势的,还是身体触碰的,而令一个人觉得反感或羞辱或对其构成威胁,都可以构成职场性骚扰”。
但遗憾的是,大马仍未有专为性骚扰而订立的法律条文,目前仅“依附”在劳工法令或只能以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第377D条文(强制猥亵)和第509条文(侮辱他人贞洁)来审理。
受害者不限女性
根据世界政策分析中心(World Policy Analysis Center)在2017年发布的一项报告,目前全球有超过1/3的国家,即约68个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来制裁职场性骚扰。换言之,全球有近2.35亿在职人士并没有获得反职场性骚扰的保护措施。
不仅如此,甚至有一些国家的反性骚扰保障是“依附”在妇女法或保护女性的法律,这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误区啊!要知道,虽说数据显示大部分受害者为女性,但并不代表男性不会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
话说英国广播公司BBC曾在2017年12月初播出一部名为《男性性侵:打破沉默》的纪录片。此纪录片更揭露了一项惊人的数据:每小时约有8名男性遭到性侵,约1/6的性侵或性虐待受害者为男性!
英国《每日邮报》和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也曾分别报道,无论遭遇的是哪种性侵方式,男性平均需要26年才能坦然面对自己的经历,而且男性受害者也和女性受害者一样,通常对自己的经历羞于启齿。
言语性骚扰更普遍
其实,社会对性骚扰的注解误区何至于此呢?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成为性骚扰受害者,不分性别、外貌、年龄和背景等元素。要知道,性骚扰的加害者和受害者都可能是任何人。
此外,性骚扰可能在任何地方发生,可能是私人空间,也可能是公开场合,更不限于肢体接触而已。实际上,言语性骚扰比肢体上的性骚扰更为普遍,一些人自以为幽默的黄色笑话就是一例。
当然,我们每个人因背景有所不同,自然在言行举止的表达上有所差异。但说到底,多元民主的社会之所以可贵,全在于尊重。当互相尊重、包容、尊严和公平成为文化的一部分时,那肯定会少了很多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