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大选临近,华社坊间又热烘烘地掀起“选党或选人”的课题,虽说辩论或争论难免会有点“火气”,但只要控制得宜,在鼓励民间积极议政和参政的前提下,毕竟是好事。
显然,对于急于通过实现国家政权轮替来改变大局者来说,“选党”为优先是毫无疑问的,因为要实现如此目标相当艰巨,选民必须在一条战线上高度统一、配合、协调好来,丝毫不可“松懈”或“放水”,让“敌方”有“突破”的机会,以至削弱整体的“防卫”或“攻势”。换言之,这即所谓“大局为重”的观点之一。
更甭说的是:目前的选举运作方式——乃至制度本身,乃高度向执政方倾斜,完全不合理、不正当,若一再纵容下去,必会对国家造成更严重的伤害。而若要改变如此局面,目前看来只有先踢掉对选举改革毫无诚意,乃至还多番阻挠的执政方。即使反对派一旦胜选会不会推动选举改革,仍是个未知数,但总好过眼下的“胶著”或“龟步”状态。
至于一些以“选人”为优先者,或许对国家政权轮替根本无多大识见、想法、想像,也无多少意愿和热忱。他们可能觉得当下没有不好(乃至很好),或者觉得“两边都是烂苹果”,所以与其“选党”,不如“选人”,至少可以保住“服务”口碑良好的“精英”,让其贡献一方民众,或者在其个人的“朝中”岗位上能够为华社争取到一些些——即便聊胜于无的福利。
当然,或也有些偏向“选人”者不是不心系政权轮替,只是觉得没必要那么“饥不择食”,唯恐一味“选党”而忽略了参选者的素质,以至选到一些无能力、无作为,或甚至日后会“倒米”、“变调”,乃至“变脸”的政客。此乃自认不迷信、不盲从“大局为重”者的论调。
个人的局限
有趣的是:不论偏向“选党”或“选人”者,都会谈及“人的因素”。尤其“选人”者,更强调人的秉性、意志的作用,觉得“选对人”对政治即好,而“选错人”,对政治则坏。而偏向“选党”者,则认为不能对个人的秉性和意志太过认真,乃至天真,毕竟党的结构性因素,包括意识形态和权力架构,对个人有更大的局限性和主导性,所以“选对党”更重要也!
惟某些“选人”者也会反驳:所谓党的架构或路线,也是牢牢掌控在几位专权的“党领导”手中的啊——所以还是“选人”更重要(这论点当然不是没有问题,毕竟若是如此,那除了“选党领导”,其他的“选人”也都没意思了——除非选出个可能的党领导“挑战者”)。
质言之,对于一个健康的民主社会来说,大选理应选的是执政的政党,而不是“执政的个人”。“个人”作为政党的资本或代表,或好或坏,理应是经另一个程序鉴定和选定的,选民之后才做整体评估和判断。所以今天某些选民不得不把焦点和重点放在“人选”上,实在有违大选之本意。
即便“选人”的理由只为了得到“地方服务”或“朝中代表”,但那也是民主运作中挺“奇葩”的事。也许唯有民主已被搞到“四不像”,“人治”凌驾“法治”的国家,才会发生如此咄咄怪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