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槟城首席部长林冠英名下发表的那一篇〈免费wifi让新闻自由不沦丧〉,我在lgesinchewcolumn.wordpress.com读了。观点正确,论述清晰,耐人寻味的是文章之前的那一段按语:
“此文原订2012年6月2日刊登,但是于(《星洲日报》)晚报刊登后,早报被抽起,原因不详。”
不详之外,似乎还有民间集体感受的不祥。报导加注:署名林冠英的文字留下的那一页“空窗”,版位移动之后,改由一则讣告填补,广大的网民因此纷纷惊呼“林冠英专栏变讣告?”
眼前匪夷所思的这一幕,到底是这么一回事呢?推敲内文的点点滴滴,仍然百思不解。难道是林冠英文中揭露的这一件彻底背离媒体专业伦理之事,招惹了一些人的不快?
是耶,非耶?拉拉扯扯,纠纠缠缠,总而言之,事过n天了,报章开始没字言片语。面子书专页“水果日报”见之,不得不发起“电邮攻势”,呼吁网民电邮《星洲》,要求《星洲》为抹杀读者知情权,侵害新闻自由道歉。
嗯,太监急了,首长呢?林冠英不但不急,还得展现翩翩风度;接受《星洲日报》(没有解释缘由)的道歉后,语气谦恭地说:“如果《星洲日报》允许,他将继续在“槟城在望”的专栏笔耕下去,不会辜负大家的支持。”
言下之意,意思浅显:如果《星洲》不再允许,他恐怕就不能继续供稿了。堂堂正正的槟城No.1笔下之作文,尚且如此,等而下之的作者呢,际遇将会如何,自不待言。
可见这些年月想要在一个马来西亚卖文,代价匪浅,事前千万做好周全的心里准备:now,anyone can被割掉。你看,林冠英被割掉,可需低声下气:若不嫌弃,幸蒙恩准,我(鼓起勇气)愿意承担再被割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