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日讯)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第841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内容明确规定,涉出口管制或技术安全的人员,政府有权不让其出境。新规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
新华社报导,该规定共19条,目的是规范出入境管理,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中国司法部、公安部、国家移民局负责人就规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时指出,出境入境管理法自2013年施行以来,为规范出境入境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对外开放和交往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关制度加强公民出境安全风险防范。随着对外交往持续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因旅游、探亲、经商、留学等需要出境,有必要及时完善公民出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
为完善出境环节安全风险防范制度。要求移民管理机构在受理、审批出境入境证件申请和实施出境边防检查时,提醒公民谨慎前往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对确需前往的提醒其关注当地安全形势,加强安全防范,“必要时劝阻其前往风险等级为最高级别,或者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案件突发高发的国家或者地区”。
为加强出境管理,要求出境人员申请出境的事由应当真实、合法,并配合移民管理机构核实身份、申请事由;规定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移民管理机构有权决定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或者不准其出境。
为更好保护出境入境人员的合法权益,规定在加强对出境人员人身安全保护的基础上,加强对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强调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规定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授权,完善不准出境情形,对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以及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等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依法不准其出境。
与外国人相关的部分,根据新规,随着外国人入境人次不断增长,实践中也出现了少数申请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境入境证件等问题,有必要完善入境审查、不准入境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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