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12日讯)菲律宾对中国南中国海仲裁案裁决周日届满10周年,菲、美、日、澳等14国发表联合声明,重申裁决具法律拘束力,中国对南中国海以“历史性权利”为基础的主张,没有国际法依据。
台湾中央社报导,这份联合声明由菲律宾、澳洲、加拿大、爱沙尼亚、德国、意大利、日本、拉脱维亚、立陶宛、纽西兰、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英国及美国共同发布。
各国重申致力维护一个自由开放、和平稳定、以法治为基础的印度太平洋地区,海上争端应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和平解决,2016年仲裁裁决对中国与菲律宾具有最终、具法律拘束力的效力。
声明写道,仲裁庭裁定中国在南中国海的广泛海洋主张,包括所谓“历史性权利”,没有法律基础,同时强调维护航行与飞越自由,及以符合国际法方式利用海洋的重要性。
14国反对特定国家利用海警、军队及海上民兵骚扰、阻挠、恫吓其他国家的合法海上或空中活动,敦促相关各方遵守2016年仲裁案裁决,依据国际法透过对话及其他合法机制和平解决争端。
2012年4月,菲律宾与中国船舰在民主礁(中国称黄岩岛)一带对峙数周,中方最终实质控制黄岩岛并持续派舰驻守。2013年1月,菲律宾政府针对中国、单方面将南中国海争议提交海牙常设仲裁庭。
仲裁庭于2016年7月12日作出裁决,认定中国主张的“九段线”在国际法下没有法律效力;菲律宾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未与其他国家重叠,菲律宾有权在其专属经济海域内从事捕鱼及资源开发等活动,中国在菲律宾专属经济海域内兴建人工岛及阻挠渔民捕鱼属非法行为。
此外,仲裁庭也裁定,包括太平岛在内的所有南中国海海上地物均不具完整岛屿地位,所以不能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
仲裁庭公布裁决后,北京表示不接受、不承认仲裁结果。
台湾外交部当时表示,仲裁过程未邀请台湾参与,裁决结果对台湾不具法律拘束力,并强调台湾对南中国海诸岛及其相关海域享有国际法及海洋法上的权利不容置疑。
自仲裁裁决公布之后,菲律宾政府便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仲裁结果作为主张“西菲律宾海”海洋权利的两大法律基础;“西菲律宾海”是菲律宾对在南中国海声索海域的官方称呼,范围大致包括从领海基线向西延伸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
近日,菲律宾国防部长特奥多罗、军方、国安会,以及由各政府相关部会组成的“西菲律宾海国家工作小组”(NTF-WPS),也都已先后发表声明,纪念南中国海仲裁案裁决10周年。
特奥多罗并表示,菲律宾目前正致力建立具吓阻力的防卫体系,以实力捍卫仲裁结果。
根据民调机构“亚洲脉动”(Pulse Asia)于5月间进行的调查,菲律宾民众对“西菲律宾海”的认知与认同持续提升,86%菲律宾民众支持政府与理念相近国家合作,共同捍卫西菲律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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