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3日讯)日本已失效的《优生保护法》,在1948年至1996年间导致上万人被强制绝育,日本最高法院周三裁定该法违宪,索赔权的20年诉讼时效也不适用,为受害者向政府索赔铺平道路。
法新社报导,日本最高法院称:“国家逃避赔偿责任,是极其不公平和不公正的,也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日本政府承认,根据这项旨在“防止不良子孙出生”的法律,约有1万6500人被强制绝育。另外还有8500人在他们同意的情况下接受绝育。律师表示,由于个人面临的压力,即使这些案例也可能是“事实上的被迫”。
1953年的政府通知称,强制绝育可以透过身体约束、麻醉甚至“欺骗”来进行。
化名“北三郎”的受害者在最高法院宣布裁决后告诉记者:“有些人今天无法来到这里。也有一些人已经离世。我想去到我父母的坟前,告诉他们,我们赢了。”
“北三郎”14岁时在收容问题儿童的机构中,被说服接受结扎手术。他到了2013年妻子去世前不久,才告诉她实情。他表示,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他将和律师一起继续抗争。
《优生保护法》下的强制绝育手术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逐渐减少,该法在1996年被废除。
2018年,一名60多岁的妇女就她15岁时接受的强制绝育手术起诉政府,这段黑暗历史再次回到聚光灯下,并为类似诉讼打开了大门。
2019年通过立法,规定政府向每位受害者一次性支付320万日圆(逾9万令吉)赔偿后,日本政府给受害者致以“全心全意”道歉。
然而,仍在世的受害者表示,这远远不足以抵消他们所遭受的痛苦的严重程度,并将他们的抗争带到法庭。
近年来,地方法院大多同意《优生保护法》违反日本宪法。然而,对于索赔权的20年时效是否有效,法官们存在分歧。部分法官命令政府支付赔偿金,部分法官则驳回案件,称索赔的时间窗口已经关闭。
政府:将根据判决赔偿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林芳正周三称:“我们将根据今天的判决支付赔偿金。”他告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机构将审查法院的判决内容,并考虑采取的适当措施。”
一群受害者周三发表声明表示,他们“全心全意”欢迎这项裁决。他们称:“我们不能原谅政府的不负责任和缺乏人权意识,以及被称为日本战后史上最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事实。”
律师新里浩司表示,这是“我们所希望的最好裁决”。他说:“《优生保护法》的受害者进行了一场精彩的斗争,影响了最高法院并改变了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