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日讯)中国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一名13岁少年性侵一名8岁女童,但由于少年不满14岁,无法追究其刑责,不予立案,据称已回校上课。
根据澎湃新闻,受害女童据称是于上个月26日下午,在公园附近的一处房子被少年性侵。事发当天,女童父母就已报警。但在本周一,派出所民警告知,少年不满14岁,无法追究其刑责,因此不予立案。
澎湃新闻周二从知情人处获悉,事发后,少年被停课,现在又回校上课了。在未有上级通知前,老师也没有权力不让少年返校。
父母在镇上做小生意的女童,与少年并不认识。事发后,见下体有血迹,女童被吓到,哭着回家,向父母说明情况。之后,女童的父母报警,并带她去医院检查。
阳山县妇幼保健院当天作出的诊断结果显示,女童的处女膜破裂,“见少量血迹,左大腿内侧见两处淤黑”。
少年在事发后没有回家,而是跑到五六公里外的同学家里,当晚被警方找到。但很快,少年就被释放。
老师拿他没办法的问题学生
少年的一名老师表示,少年是一个“问题学生”,有喝酒、抽烟、旷课、欺凌等行为,“七年级的时候就全校有名了”,平时班上有同学投诉他,老师也拿他没办法,上个学期,老师还劝过其家长带孩子去封闭管理的学校读书。
受害女童的父母和少年的父母在派出所见过一次,当时对方称家里困难,没钱赔偿,提出给2万元人民币(约1万3160令吉)和解,并要求出具谅解书。女童的父母很气愤,拒绝了对方的和解方案。
事发后,女童遭受了巨大的心理创伤,又哭又闹,此前已经做过心理辅导,目前已返校上学。家属认为,这么恶劣的事件发生了,作案的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当作事情没有发生一样,“没有任何处理结果”。家属已向当地教育局等多部门投诉反映情况,而当地镇政府已经介入,正和女童的父母沟通。
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周三发布情况通报,少年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因少年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少年的监护人发出《训诫书》。少年已被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而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童及家属进行抚慰。通报又指,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