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东京25日讯)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周四就二战掳日劳工受害者及其遗属,针对日本军工企业不二越(NACHI)提起的3宗索赔诉讼作出终审裁决,宣判原告胜诉。
韩联社报导,终审裁定和判决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由此,不二越要向受害者支付共21亿韩圜(约74万1980令吉)的赔偿金(每人8000万到1亿韩圜,约28万2590到35万3290令吉)和迟延赔偿金。此案原告共41人,其中23人为直接受害者,目前仅8人在世。
此案原告是1944年至1945年,被强征到不二越富山军工厂的“女子勤劳挺身队”受害女工及其遗属。受害者和遗属于2013年及2015年,针对不二越公司分别提起一宗和2宗索赔诉讼。一审和二审均作出原告部分胜诉的裁决,裁定不二越应向原告每人赔偿8000万到1亿韩圜。之后,不二越以原告的请求权因1965年《日韩请求权协定》或时效已过而消失为由提出上诉。
大法院认为,在2018年全体合议庭判决宣告之前,强征受害者面临著无法对被告(涉案日企)有效行使权利的客观障碍。涉案日企所谓“原告请求权已消失”的主张并不妥当。
日本:违反《日韩请求权协定》
对于不二越的上诉被驳回,日本官房长官林芳正在周四的记者会上透露,已向韩方提出抗议,强调“此事明显违反《日韩请求权协定》,令人极其遗憾,绝对无法接受”。
林芳正还指,针对日立造船确定败诉的原被征劳工诉讼中,该公司交给韩国法院的保证金被批准扣押一事,也提出了抗议。他表示“已要求韩方妥善应对”。
对于日本政府的抗议,韩国外交部发言人任洙奭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韩日之间正就主要事务保持紧密沟通。他指出,政府坚持根据去年3月公布的“第三方代赔方案”,由行政安全部旗下“日帝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代替被告(涉案日企)向受害者及其遗属支付赔偿金和迟延赔偿金的立场。
任洙奭表示,外交部和日帝强制动员受害者支援财团,正循序渐进地与终审获胜的受害者和遗属进行沟通,将继续付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