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男董事自认工作量与薪资不成正比,向公司要求加薪,却遭到股东们拒绝,心有不甘竟挪用公款,4个月失信公司超过5万新元(约18万馀令吉),被判坐牢4个月。
被告杨帆(译音,34岁)面对3项失信控状,周三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一项控状,另两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事发时担任3家日本美容保健品公司的董事。3家公司分别为Osaka Kuma Pte Ltd、Kuma Retail Pte Ltd和Kuma Supplies Pte Ltd。
被告身为c公司董事,责任包括管理公司运营,如物流和商品销售等事宜,他也受托管理三家公司的银行户头,并对任何转账交易拥有最终批准权。
2022年7月,被告认为自己的工作量跟所领取的薪资不成正比,向公司要求加薪,却遭股东们拒绝。被告心有不甘,决定私吞公款,从2022年7月30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将约5万3631新元(约18万7232令吉27仙)公款转入个人银行户头。
公司同年12月查阅银行户头时发现这些转账交易,展开内部调查,被告行迹败露,最后承认罪行。公司事后报警处理,被告也提出全额赔偿。
控方指出,被告滥用职权,利用董事一职失信公款,但考虑到他尽早认罪,促请法官判被告入狱6个月至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