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46岁男子在网路上找人泄欲,无视“对象”年仅15岁,就同意付钱带他胡搞,认罪后被判监10个月。
被告林家兴(译音)面对一项性侵指控和一项私藏526个猥亵影片的控状,控方以性侵罪提控,另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在内。
被告今日认罪后被判刑,法官允许他本月10日才开始服刑。
根据案情,被告透过交友应用程式Grindr寻找可和他发生关系的对象,最后和一个15岁的男生对上。
两人透过应用程式聊天后,被告开门见山问他是否愿意和他见面发生关系,男生同意以40新元(约139令吉75仙)的价码成交。
2021年10月6日下午,被告开车去接男生前往一个多层停车场胡搞,他停好车后,请男生帮他口交,完事后两人没再有任何交集。
不过,男生之后不断接到陌生人的勒索,去年3月向学校的辅导员寻求帮助后报警,庭上并未透露男生遭到什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