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 不满在同一个公寓项目工作的清洁工称他为“胖子”和“不男不女的阿官”,71岁的公寓园丁居然用锄头打伤清洁工,今天(4日)被判坐牢10个星期。他也必须通过调查员,赔偿伤者128新元(约448令吉)。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71岁的被告沈乐严(译音)承认于去年7月28日下午,在碧山的公寓Rafflesia Condominium内用危险武器打伤他人的罪状,造成64岁伤者的头部和背部分别留下10公分和5公分长的伤口。
根据案情,被告当时在案发公寓内当园丁,伤者则是在同一公寓打扫卫生的清洁工陈英春(译音)。
他们虽然在同一个公寓工作,但案发前几个月就已开始因某些不愉快的经历而关系不和睦,但庭上并未揭露他们为何闹僵。
案发当天,伤者放工后在公寓一楼的厕所外碰见被告,开口用福建话称被告为“胖子”,被告一听和他吵了起来。
期间,伤者也称被告是个“阿官”,还取笑被告没有胆量打他。
正在工作的被告手上刚好拿著一把锄头,被激怒后举起锄头一连打了伤者两下,造成他头破血流。
伤者负伤而逃,被告紧追在后,所幸一个公寓管委会的职员及时介入,阻止了他们继续打斗,还拿走被告的锄头,并报警和电召救护车将伤者送入医院接受治疗。被告则当场被捕。
被告今早在庭上求情时为自己冲动的行为道歉,他表示当时真的很生气,控制不住自己才会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