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面对严重资金流动问题,陷入无法偿还债务的窘境,常务董事决定伪造单据,欺骗银行发放逾91万新元(约317万令吉),最终被判坐牢20个月。
《联合早报》报导,被告郭钦源(译音,58岁)事发时是奢侈品批发商Citimex的常务董事,面对伪造文件和欺诈等16项控状。他早前不认罪,事后承认其中4项控状,法官今日将余项纳入考量后作出判决。
案情显示,Citimex在2020年5月与东亚银行(Bank of East Asia)达成应收账款融资协议。在协议下,东亚银行会提前发放资金给Citimex,待后者客户付款时再收回款项,并向Citimex征收利息。
在2012年3月,Citimex面对严重资金流动问题,因此无法清还拖欠东亚银行的债务。为了解决问题,被告前后伪造了4张开给知名表商的单据,企图从银行骗取资金。
被告将收据日期注明为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间,并指示职员把单据和申请表格提交给东亚银行。东亚银行事后批准这些申请,并于2012年3月21日发放72万8294新元77分给Citimex。
根据法庭文件,一项纳入考量的控状就指被告以相似的方式,欺诈东亚银行发放18万4829新元23分。这意味著东亚银行总共发放超过91万新元给Citimex。
Citimex之后进行清盘,拖欠东亚银行的款项也无法偿还。
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于2013年2月就知名表商的单据展开调查时,揭发了被告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