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 长城集团董事主席郭观华称与合伙人叶永生关系决裂,双方对簿公堂,庭上揭露集团股份值一亿新元(约3亿4586万7765令吉10仙),郭观华指控叶永生背叛公司,暗自投资竞争对手,还违反两人间的协定,叶永生否认指责,并指协议内容完全不合理。
长城集团由起诉人郭观华和妻子创办,他们在1994年5月开始出租和经营咖啡店和饮食摊位,生意非常成功,1997年扩张到6个地点。
答辩人叶永生原是丽思卡尔顿酒店的厨师,但他在工作上遇到问题,1998年提议跟郭观华合作,获得同意参与长城集团的投资,叶永生可得20%至30%的利润。
长城后来扩大规模,业务分成两大块,即出租经营咖啡店,以及房地产。
郭观华称,自2010年起,叶永生对集团越来越不上心,每天只用不到两小时处理行政事务,还背著他在2009年投资竞争对手八达岭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简称八达岭),叶永生的妻子也被列为八达岭的信托股东和董事。该公司为郭观华弟弟郭观堡的公司。
郭观华称,他曾多次质问叶永生是否投资八达岭,但都没得到回应,后者直到2016年才承认此事,并同意无条件退出长城集团,双方也在2018年至2020年陆续制定了三份协定,但对方未执行,因此告上高庭。
案件昨天开审,Rajah & Tann LLP律师事务所代表诉方,Dentons瑞德律师事务所代表答辩方。
根据诉方开庭陈词,第一份协定列明叶永生让出持有的长城集团25%股权,并辞去10家子公司的所有职位,但保留叶永生在房地产业务的权益。
第二份协定则在两年后定下,叶永生把持有的4间房地产权益交回给郭观华,换取568万馀新元(约1964万5289令吉)。
他们也在同年11月透过郭观堡达成第三份协定,由郭观华买下叶永生馀下7间房地产的权益,叶永生同意双方各自提交房产估值后,再就最后价格协商。
郭观华昨日供证透露,2018年曾向叶永生提议以2500万新元(约8646万6941令吉28仙)买下他25%的股份。这意味著,长城集团股份当时价值一亿新元。
答辩人的立场则是,3份协议内容完全不合理,两人合伙的房地产生意不属于长城集团,它还包括其他投资者,因此第一和第二份协议不成立。
至于第三份协议,双方目前仍处协商阶段,他先前曾拒绝郭观华的提议,结果后者不满进而诉诸法律行动。 由于双方并未达成共识,此协议根本不具约束力。
根据答辩人的开庭陈词,辩方传召的证人中包括郭观华的弟弟郭观堡。
郭观堡8月获得新加坡公共服务奖章,郭观华曾登报祝贺,他在刊登的内容写道:“父母恩,兄弟情。半世父母恩,一世兄弟情。手足情深,血浓于水。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根据答辩方的开庭陈词,叶永生否认背叛长城集团,并指郭观堡起初也在长城集团工作,后来离开集团发展自己的生意时,叶永生曾藉钱给郭观堡租下咖啡店,后者才会为了答谢他,把部分股份分给叶永生的妻子,同时也分给哥哥郭观华,后者因此没有理由指叶永生背叛集团。
叶永生也称,双方关系闹僵打算拆伙的导因,并非他与郭观堡关系,而是他对长城集团的资金产生疑虑,要求郭观华提供资金和利润明细,郭观华为此大动肝火,两人关系才瓦解。
郭观华今早供证时说,由于叶永生否决两人之间的协议,因此在2021年10月15日约见他和叶永生之间的中间人、朋友兼生意伙伴朱金荣(译音),要对方说出两人之间的确有第一份协议,还偷偷录音。
他坦言那并非君子之举,并哽咽道:“我是逼于无奈才录音”,他对朱金荣感到抱歉,两人之后也断绝了往来。
辩方律师追问,是否因知道朱金荣和他并非同一阵线才会偷偷录音,还问是否因录音一事对方已不把他当朋友。
郭观华回说:“我当然当他是朋友,他当不当我是朋友我不知道。”
他强调,录音是为了保护自己,要叶永生知道他们之间有“君子协议”,希望对方不要一直跟他过不去。
答辩方指叶永生曾为郭观华夫妇制定婚宴菜单,双方关系原本友好,但郭观华却说:我是有付费的。
郭观华接受答辩方的提问时透露,1998年在丽思卡尔顿酒店摆婚宴时,婚宴菜单由叶永生负责。
根据郭观华的宣誓书,他说,叶永生为他和妻子安排丰盛的宴会菜单,并确保酒店员工全力以赴,让婚礼庆典取得成功,夫妻俩非常感激叶永生。
郭观华说,两人在1998年之前只是偶尔联系,律师便问,如果往来并不密切,叶永生为什么会这么做(处理好婚宴事宜)? 对此,郭观华说:“我是有付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