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釜山的一名20多岁的金姓女子在去年5月回家时,疑似因为瞪了一眼30岁的李姓男子,导致遭到对方的暴力殴打,甚至在昏迷后被拖到监控死角发生性侵。李男最终被判刑20年,但他曾向狱友抱怨说,“我只踢了她6次而已”,对判决感到不满,决定在出狱后报仇。
根据韩国《东亚日报》的报道,釜山地方检察厅证实了这一消息,表示李男在一审被判12年刑后向狱友抱怨,说,“我只踢了她6次,竟然因为这个被关12年,相当于踢一次关2年。如果当初这件事没有上新闻的话,我可能只需要关3年就能出来。”
李男非常愤怒,表示一旦出狱,将对受害的金姓女子展开报复,说,“早知道结果是这样的话,一开始就把她杀掉就好!反正我知道(受害者的)住家地址、身份证号码,只要我能够从这里(监狱)出去,一定要把那女的给杀了!”
报导指出,李姓男子去年10月在一审被判12年刑,然而当时法官未考虑性侵嫌疑,直到检方追加性侵罪名后,二审才判决李男20年刑。而今年9月21日的最高法院判决维持了二审判决结果。
韩国矫正机关从李男的狱友中得到了李男曾有上述发言内容的证实,未来检方将判断狱友们的陈述是否属实,以追加起诉李男。随著法官的后续判决结果,可能会影响李男的服刑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