绰号“洗米华”的太阳城集团创办人周焯华年初被判162项罪名成立,与多名被告以及检察院就判决提出上诉。中级法院于10月19日裁决,周焯华在内8名被告部分上诉得直、但刑期不变。
综合港媒报导,基于《刑法典》第211条第1款对诈骗罪的定义,澳门中级法院推翻原审诈骗定罪,裁定周焯华与另外6名被告,透过在6间娱乐场所经营“赌底面”,即客人私下赌注大于台面赌注,令澳门特区政府及博彩企业蒙受损失,不视作既证事实,周焯华等7名被告没有触犯诈骗罪,各人无需支付诈骗罪衍生的赔偿金。
不过,周焯华与另一名被告原本不成立的加重洗黑钱罪,改判罪成。周焯华被判囚8年,总刑期维持18年,另一人判监6年。
他与其他被告仍要向澳门特区政府支付经营“赌底面”,以及“电投、网投”所得的非法收益,金额约255亿港元。
另外,中级法院裁定周焯华针对经济担保和预防性假扣押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并以局部有别于原审法庭的理由,维持原审法庭命令第一嫌犯周焯华提供不少于65亿港元的经济担保和对检察院在报告书中所列的银行帐户、第一嫌犯周焯华和Sawalana Limited在英国伦敦持有的不动产进行预防性假扣押的决定。
澳门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于20日晚上公布中级法院刑事合议庭裁定,各被判嫌犯仍可就上述裁定向终审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案情,周焯华涉嫌清洗黑钱及不法经营赌博,1月18日在澳门初级法院宣判,被裁定创立及领导犯罪集团、不法经营赌博等合共162项罪名成立,至于加重清洗黑钱罪则不成立,被判监禁18年。
周焯华等被告同时须向澳门特区政府赔偿逾65亿港元,并向多间赌场赔偿过亿港元,当中以永利最多,涉及逾7亿港元。同案其馀多名被告亦被裁定多项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