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44岁男子7年前假扮18岁小鲜肉夺13岁少女贞操,如今又故伎重施,用同样手段搭讪12岁女童,两个月内与她胡搞3次,今早被判坐牢19年,鞭打18下。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是44岁的莫哈末胡德利,他面对15项控状,控方以3项性侵未成年女童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的案件今早在高庭审理,被告认罪。
案情显示,被告2019年8月在社媒Instagram发短信给受害人,谎称自己16岁,而受害者则说自己12岁,是名小学生。
被告同年10月约受害人见面,之后,两人在10月和11月之间3次发生性关系。其中一次,被告知道女童独自在家,便上门和她胡搞。女童2020年8月报警,被告随即被捕。
庭上揭露,被告有前科,他曾谎称自己18岁,性侵一名当时13岁的少女,于2016年9月被判坐牢40个月。
据早前报道,被告2015年5月12日通过社媒Instagram认识13岁少女,一番甜言蜜语后,说动对方当他的女友。两人见面后,被告在组屋楼梯“硬来”夺走她的贞操。
庭上揭被告有恋童癖
庭上揭被告有恋童癖,喜欢看儿童色情片。
控方透露,经心理卫生学院诊断,被告患有恋童癖,对11岁至15岁的少女有“性趣”,对少女具有危险性。
控方指,被告明知女童才12岁还是与她发生关系,是加重刑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