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日讯)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一通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新社报导,日前,最高检依法以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刘连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生于1961年5月的刘连舸是中国吉林省永吉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他是高级经济师,曾长期在金融系统供职。
今年3月19日,中国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收到刘连舸的辞呈。刘连舸因工作调整,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企业文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3月31日,官方通报,刘连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连舸“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
他还被指“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等。
刘连舸是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原“一把手”。外界注意到,他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工作逾11年,该行近年不断有旧案翻出。
还有评论认为,中国官方明显加速对今年落马的金融领域领导干部的查处,释出加大国企、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