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4日讯)台湾新北市一名男子与朋友在租屋处喝酒到凌晨,不料在他喝醉倒在地板上后,朋友竟趁机对他进行口交2次。法院审理后依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综合台媒报导,事发于2021年4月3日,杨姓男子与朋友阿明(化名)相约在租屋处饮酒聊天至翌日凌晨3时许,阿胜不胜酒力而躺卧在杨男租屋处地板上。
没想到杨男竟利用阿胜不知抗拒之际,先徒手抚摸其生殖器,再将阿胜的裤子及内裤脱下进行口交,随后杨男将他带到床铺后,再次在对他进行口交。
阿胜在过程中惊醒,然因恐惧及遭受酒力影响而先选择继续装睡,未让杨男察觉。
直至同日清晨5点54分,阿胜佯装已睡醒,杨男才停止其口交行为。
阿胜在审理时供称,杨男当时半扶半拉将他带到床上坐著,他借口说“想躺在地上”,便顺势躺在空间较狭小的走道上,杨男就拿被子盖在他身上,“当时我的头很晕,已经是快要睡著的状态。然后我突然感觉到杨男跪卧在我身体的左侧,并扯下我的裤子及内裤对我口交,当时我的意识是清醒的,只是我被吓到了不敢反抗。”
法官审酌,被告与告诉人为友人关系,竟利用与告诉人相约饮酒后告诉人酒醉不能抗拒之际,抚摸告诉人生殖器及2次口交行为,造成告诉人心理莫大伤害,犯罪所生危害非轻。
法官考量被告犯后坦承犯行,但未与告诉人达成和解或取得其宽恕,依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