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色阿叔在组屋楼下诱导6岁女童为他口交后逃之夭夭,警方调查6年始终无法取得突破,直至去年逮捕盯上另一女童的男子,凭借存档的精液样本,终于破案。
被告是现年60岁的新加坡男子刘盛己(译音),他共面对3项控状,控方以其中一项性侵罪名提控,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他昨天被判坐牢11年。
根据案情,被告是在2014年2月21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在新加坡巴西立一带的组屋楼下干案。
案发时,6岁的受害女童与8岁姊姊穿著校服,两人在等校车时玩捉迷藏打发时间。
玩耍期间,受害者找不到姐姐,却在楼梯间碰到被告,被告示意要受害人跟著他到楼梯口,受害人照做。被告性侵受害人后,在受害人的校服留下精液。
受害人晚上向父亲提起事发经过,父亲随后报警。
警方之后展开地毯式调查,也把受害人校服送到卫生科学局进行分析化验。当局从受害者上衣的精液取得无前科的被告DNA,但一直无法掌握任何线索,因此在2020年结束调查。
直到去年5月17日,案件才有了突破性的发展。当天,被告在巴西立一带另一座组屋盯上一名9岁女童,对方家长发现他形迹可疑,因此报警。
警方到场调查,一名清洁工认出被告,并告诉警方,被告几周前当众自慰,一名女孩看到被吓哭。当时,清洁工本来想抓住被告,却给他溜走。警方听了当场逮捕被告。
被告之后向警方坦承,自己之前曾六七次将目标锁定圆脸的女童,并在看了她们之后在公共场所自慰。
被告被逮捕后,警方以其脱气核糖核酸(DNA)核对新加坡卫生调查局资料库的存档,发现他正是8年前性侵6岁女童的人,进而破案。
控方陈词时指出,受害者已经是15岁的少女,但依旧被当年性侵的恶梦缠身。
控方也指出,被告性侵受害者时,受害者年纪太小,不知道自己被侵犯。
“另外,组屋底层理应是孩子可以玩乐的地方,被告却在那里性侵女童,给社会带来不安。”
基于上诉加重刑法因素,控方恳请法官重判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