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涉及新加坡最大洗钱案的被告之一王水明的案件今日过堂,庭上惊揭他拥有至少4本不同国籍的护照,原本还打算申请第五本护照。
控方表示,王水明不只在海外拥有大笔资产,还有多重国籍,其中一本护照目前仍下落不明,因此认为他潜逃风险高,要求法官不得批准他保释。
42岁土耳其籍王水明目前共面对5项控状,除了一项伪造文书罪外,另外4项都是指他在中国提供非法借贷服务,从中取得多笔庞大款项,并存在本地不同银行的户头。
其中,他在兴业银行的户头就存有近900万港币(约539万5608令吉90仙)、大华银行一个户头存有逾39万新元(约134万3677令吉71仙仙),另一个户头有逾118万1000新元(约406万8931令吉74仙),第三个户头则存有6万9000多元港币(约4万1366令吉33仙)。
控方在提出不可保释的申请时,向法官陈词表示,王水明的潜逃风险非常高,他除了不是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外,在外国也拥有庞大资产,潜逃出去还是照样可以过著非常舒适的生活。
根据控方透露,拥有土耳其国籍的王水明在落网时,也被发现同时拥有中国和瓦努阿图的护照。他的家人也同时拥有这三个国家的护照。
在调查过程中,王水明也承认,本身还拥有一本柬埔寨的护照。控方说,调查人员到目前为止还未找到这本护照。
控方也说,关于这本柬埔寨护照,王水明说得非常含糊不清,只交代他拥有,但又不肯透露护照的下落,还说如果找到了愿意主动交给调查人员。
控方认为,王水明如果获得假释,大可用这本下落不明的柬埔寨护照逃出国。
控方指出,王水明在国外的总资产超过3500万新元(约1亿2058万6461令吉35仙),其中单单在柬埔寨就拥有超过1800万美元(约8449万2000令吉)的庞大资产。
根据控方表示,王水明承认通常透过投资来取得一些国家的护照,除了上述4本护照外,王水明原本也申请了位于美洲的岛国——圣基茨和尼维斯(Saint Kitts and Nevis)的护照。
不过,他最终是否取得这本护照不得而知。
维基百科资料显示,圣基茨和尼维斯在1984年开始为投资移民发放护照。 2015年,投资移民只需投资15万美元(约70万4100令吉)就可以获得一家四口的护照,并且没有居留甚至到访圣基茨和尼维斯的要求,收入和资本收益也都免税。
截至2022年1月,圣基茨及尼维斯护照可免签证、落地签证或电子签证通行157个国家或地区,在亨氏护照指数上排名第25位。